省出台建筑质量意见 寿命不得低于50年
2014年08月06日 09:32
来源:齐鲁网
山东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质量的意见》,明确提出,工程建筑质量要遵循坚固安全、舒适便利、美观大方、节能环保四项原则,一般建筑正常使用年限不得低于50年,纪念性建筑和重要建筑不得低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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