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水城旅游区获两千万省财政奖补资金
2014年07月08日 10:30
来源:聊城晚报 作者:刘亚杰
7日聊城晚报记者从聊城市住建委了解到,“十二五”以来,我市分别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93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子系统7个、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192.46万平方米,新型墙材应用率达到90%以上。
原标题: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将获两千万省财政奖补资金
本报讯 7日聊城晚报记者从聊城市住建委了解到,“十二五”以来,我市分别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93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子系统7个、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192.46万平方米,新型墙材应用率达到90%以上。所有新建建筑全部按照居住建筑节能65%、公共建筑节能50%的节能标准进行设计、施工,新建建筑节能达标率达99%以上。经过努力争取,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成为我市第一个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将获得2000万元省财政奖补资金。
据了解,去年以来我省在全国率先启动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创建,临沂北城新区、淄博新区、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济宁北湖新区获批首批省绿色生态城区,每个城区奖补1000万元。这些奖励资金主要用于绿色生态规划和指标体系制定、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和能效测评、绿色建筑技术研发和推广等。目前,每个城区已到位500万元,余下的奖补资金将在两年实施期结束后通过验收达到预定目标的再予以拨付。达不到目标的,奖补资金、示范称号将被追回。
按照我省省级绿色生态城区的申报条件,申报主体为设区城市的新区,规划中须建立包括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约利用等内容的指标体系,起步区(先导区)不少于3平方公里,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国家、省绿色建筑标准,两年内绿色建筑开工建设规模不少于100万平方米,其中,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比例超过30%。
据介绍,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设的程序为:申报、评审、公示、立项、签订协议、实施、验收。协议由省住建厅、财政厅与示范城区政府、所在设区市住建委(局)、财政局签订。首批资金将于立项后予以发放。
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聊城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聊城市建筑节能检测与认定管理办法》和《聊城市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节能监测等制度,将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聊城市绿色建筑行动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十二五”末绿色建筑行动的发展目标,标志着我市绿色建筑行动将进入一个全面提速的新阶段。
记者了解到,为积极推动我市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聊城市绿色建筑行动的实施意见》,自2014年1月1日起,我市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机关办公建筑、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单体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和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进行规划建设,积极筛选项目,申报省级超低能耗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工程。组织开展绿色农房和新型农村社区节能改造示范试点建设。从2013年起,省里将连续三年开展绿色农房试点项目建设,并利用省级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给予2万元/户的补贴。
以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为突破点,加快节能改造步伐,确保按时优质完成120万平方米居住既有建筑和6万平方米的公建改造任务。抓好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全面完成70万平方米建设任务。积极发展太阳能采暖制冷、被动式太阳房等综合利用方式,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高水平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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