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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明年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


来源:齐鲁网

今日,齐鲁网记者从山东省政府网站获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要求,山东将于2015年11月1日零时开展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原标题:山东明年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 约5000个小区100万人

齐鲁网济南9月2日讯(记者 殷明姝)今日,齐鲁网记者从山东省政府网站获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要求,山东将于2015年11月1日零时开展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据了解,2006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字〔2006〕152号),确定我省每逢3、7、9年份开展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逢5年份与国家1%人口抽样调查结合进行。

山东将抽取约5000个调查小区,调查对象为抽中小区内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共抽取30余万户、100余万人。调查范围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以增强调查数据的代表性。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个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情况。调查时点为2015年11月1日零时,登记时间为11月1日至10日。

齐鲁网记者了解到,调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调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反映客观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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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丽娟]

标签:人口抽样调查 小区 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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