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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老楼之痛:屋顶惊现天坑 阳台裂缝超3厘米(图)


来源:齐鲁网

4月21日,西城根街20号院内的一栋红砖楼,建成已经有40多年,楼体有多处损坏,钢筋外露。西城根街20号44年历史的老楼砖块随时可能坠落,但产权纠葛和监管责任不明,老楼之痛多年难以得到"诊治".

追踪报道

"35岁"老楼:

铁路作为产权单位不能弃之不管

"老楼所处的位置有些特殊。"本报21日报道二七新村1区一栋35年老楼遇到的维修难题后,所在辖区街办相关人士表示,他们之前就想和老楼的产权单位沟通。这些老楼产权单位归铁路,不归地方,是属于济南铁路局建筑段的一片楼。很多居民认为属地化管理,其实不然。现在街办处于两难境地,一方面百姓有需要,一方面看到困难帮不上忙。

该人士举例,之前有报道老楼窗户破损,他们去找产权单位根本无法协调。目前,小区老楼的自来水和电表都不是一户一表,居委会还成了小区"大管家",每个月月底帮着产权单位收水费和电费。

"其实,铁路部门应该出面,不能'踢皮球'.有的小区,居民连个路灯都没有,居民很害怕。"该人士表示,一个楼道几块玻璃不到10几块钱,而楼的安全是更大的问题,涉及居民生命安全。这样的楼在济南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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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监管尚缺强制性法律制约

"这样的老楼应由产权单位维修,产权单位先申请房屋安全鉴定,然后依据济南市的危房管理办法提出维修等修缮意见。"济南市房管局房政处相关人士表示,房子如果存在危险隐患,产权单位应该主动申请危房鉴定。后续维修上,鉴定如果不属于危险房,只需要一般性地维修,这个投入不是很大,产权单位解决可能性大一些。如果属于危险房屋,产权单位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筑行业迎来井喷式的增长。为适应城市建设的需要,建筑业迅猛发展。很多老楼都建设在这一时期。有建筑领域专家分析,当时的设计标准相对较低,采用工艺和材料相对较低,如没有桩基、使用多孔板等;普遍存在墙体老化脱落、裂缝明显、屋面漏水等问题。

那对产权单位是否有强制性措施?济南市房管局相关人士表示,全国尚没有强制性的具体法律条款,目前济南市危房管理办法只是一个规范性文件,尚不是法规和法律。该人士表示,就其个人观点来看,目前规定和法律上并未明确危险房屋由哪个部门监管,这个职能还是空白,缺乏具体的约束性法律条款。

济南市房管局安全检测鉴定中心工作人员也表示,作为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中心只负责出具结论。具体危房该如何处理,其并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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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管晓萌]

标签:阳台 产权单位 多孔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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