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门槛再降 不再要求利润指标
2014年05月19日 10:25
来源:中国网
上周五证监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简称“首发办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再融资办法”),两个办法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次更新后的首发办法取消了第一个条件中盈利持续增长的要求,第二个条件修改为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去掉了利润不少于500万元一项。
原标题:创业板上市门槛再降不再要求利润指标
上周五证监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简称“首发办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再融资办法”),两个办法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创业板首发办法放宽了财务准入指标,取消持续增长要求,简化发行条件。而再融资办法则强化对再融资的约束机制,推出“小额快速”定向增发机制。
不再要求利润增长
按照过往规定,创业板上市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即申请人在过去两年持续盈利,两年累计利润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保持持续增长;或申请人最近一年盈利,利润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营业收入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本次更新后的首发办法取消了第一个条件中盈利持续增长的要求,第二个条件修改为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去掉了利润不少于500万元一项。
有分析认为,创业板成立的目的是为科技企业和增长型企业融资。本次创业板上市门槛降低,大幅提高了覆盖面,意味着管理层有意向调整产业结构,将新一轮经济增长的希望部分寄托在创新型科技公司和新兴战略性行业上。创业板可能在不远的将来快速扩容。
再融资正式开闸
本次再融资办法公布前,证监会并没有对创业板再融资作出相关规定。上述文件指出,创业板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额不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证监会适用简易程序: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决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特定情形的,可以由上市公司自行销售。即允许“不保荐不承销”。
利空创业板股票
多家券商都认为上述文件对目前的创业板股票形成利空。中信证券策略团队称,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IPO)股票及再融资的管理办法的发布,意味着未来创业板股权融资将加速,同时意味着IPO即将开闸,短期来看不利于创业板现有股票。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也认为,创业板再融资办法出台,对蓝筹股的影响相对较小,但是高估值的中小板、创业板个股价值回归不可逆转。
中金公司研报指出,创业板再融资办法推出小额快速定增机制,有利于急需资金的传媒龙头,乐视网、蓝色光标等急需资金的龙头公司会迎来新一轮基本面上扬的投资机会,建议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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