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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发出“九条禁令”重申过节纪律


来源:中国山东网菏泽频道

中秋、国庆重要节点将至,记者了解到,菏泽市纪委发出“九条禁令”,重申过节纪律,警醒党员干部严格遵规守纪,确保廉洁过节。 二、严禁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或向下属单位转嫁摊派相关费用;

原标题:菏泽市纪委发出“九条禁令” 重申过节纪律

中国山东网菏泽频道9月10日讯  中秋、国庆重要节点将至,记者了解到,菏泽市纪委发出“九条禁令”,重申过节纪律,警醒党员干部严格遵规守纪,确保廉洁过节。

一、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土特产品等节礼;

二、严禁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或向下属单位转嫁摊派相关费用;

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

四、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

五、严禁公款旅游;

六、严禁公车私用;

七、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八、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九、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为确保禁令落到实处,市纪委下发了《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加强执纪监督问责确保廉洁过节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重要节点,抓住具体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执纪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强化责任追究,对顶风违纪的,既要查处当事人,又要追究领导责任。

市纪委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0530-5310259,设立了举报邮箱:hzjwlz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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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藏亚楠]

标签:九条禁令 纪律 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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