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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瓜农孩子忧西瓜滞销 给省委书记留言获回应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

”近日,山东成武县一名网友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家乡西瓜滞销,希望得到有关部门帮助。做大做强连青山景区,提高连青山在山东的知名度,让中外游客都知道山东省级森林公园连青山,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店子镇的父老乡亲,谢谢你了山东的父母官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书记,您好: 枣庄市台儿庄区涧头镇政府只为上岗的公务员及时涨工资、交纳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却不给没有上岗的工作人员及时涨工资、交纳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这是什么行为?失职、渎职行为,请省委领导过问一下!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台儿庄区涧头集镇政府只给在岗公务员缴纳社保、涨工资,不给未在岗人员缴纳社保、涨工资的问题。枣庄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台儿庄区政府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经查,台儿庄区涧头集镇现财政供养在编101人。非在岗财政供养122人,及其他不在编人员112人。自2008年以来,为调动不在编人员工作积极性,镇党委政府每年都为不在编人员增长100-200元的基本工资,使其工资均超过枣庄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2014年6月,按照职务、工作年限等又对不在编人员工资进行了统一套改和递增,目前不在编人员最低月工资为1510元,最高月工资为2075元,平均约1902元。同时,镇政府做出了每年为不在编人员增资100元的决定。2015年度的增资工作将于近日兑现。由于目前乡镇财力紧张,还无法实现为所有不在编人员按时足额缴纳社保。下一步,镇党委、政府将进一步拓展税源,增加本级财政收入,在积极寻求解决办法,逐步解决不在编人员的保险缴纳问题。

【网民留言】

尊敬的姜省委书记,你好,我是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店子镇的村民,我建议延伸店子镇的店韩路,延伸到魏沃村、罗营村到省级森林公园连青山,开发连青山,修盘山公路到山顶,修人行楼梯道,连青山上的路难走,有的游客下山找不到路。店韩路是省道,延伸店韩路要经省发改委批准,希望姜书记和省发委沟通一下,延伸店韩路到连青山景区。建议山东电视台,山东火车站,各媒体网站,多宣传枣庄山亭连青山旅游,多搞活动,多搞展览品,定期到连青山举办大型活动。让外地游客都知道,我们山东省级森林公园连青山旅游区。五月一,十月一枣庄高铁站,滕州高铁站下来的游客,枣庄、滕州、山亭上班的工作人员,都到连青山旅游,对我区旅游发展会有很大帮助。做大做强连青山景区,提高连青山在山东的知名度,让中外游客都知道山东省级森林公园连青山,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店子镇的父老乡亲,谢谢你了山东的父母官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关于店子镇店韩路延伸扩建的意见建议。枣庄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责成枣庄市交通运输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经查,省道店韩路起点位于山亭区店子镇与省道平滕线相接,终点位于薛城区微山界,全长80.1公里,是枣庄境内重要的南北干线公路。省道又称省级干线公路,是具有全省性的政治、经济、国防意义,并经省、市、自治区统一规划的道路。根据公路法规定省道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防建设的需要,省道店韩路延伸扩建至连青山景区不具备上述条件。2009年,山亭区交通局已修建一条起点位于省道平滕线上,距离店韩路起点640米,路面宽7米且路面状况良好的通往连青山景区的旅游道路,通往山顶也修建了一条宽6米混凝土道路,根据景区目前参观人数、交通量及未来交通量增长情况,这两条旅游道路足以满足去往景区车辆通行要求。

【网民留言】

我们是山东省茌平县博平镇崔庄村村民,我们查出占地补偿款被村干部私吞了,把材料交到镇纪委后,镇纪委一直推诿袒护不予处理,村委会账目也不给公开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茌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茌平县博平镇纪委已将您反映的材料及调查结果全部交到茌平县纪委审理室审理,经审理,博平镇纪委所报材料部分证据不充分,现在正在补充调查相关证据阶段,将很快有结论。请耐心等待您们村的账目按照博平镇经管站规定每月按时在村务公开栏公开,给群众一个明白,博平镇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消除群众的疑惑。

【网民留言】

姜书记您好: 本人是沂水县高庄镇王家林村民,本村在搬迁所建房屋,没有入住时就墙体裂缝,混凝土梁断裂。后经临沂房屋安全检测中心检测,整体安全性为C级,至今没有加固和修改措施。住在危房里白天提心掉胆,夜不能安心入睡。如果有一天发生事故,难道不能说是草菅人命吗?恳求姜书记为老百姓主持公道!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沂水县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沂水县高庄镇王家林村村民长期居住在山顶,生产生活极不方便。该村两委通过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确定将居住在山顶的户搬迁至村西。经与居住户征求意见,包括您在内的所有住户均同意搬迁。 2012年6月28日,王家林村村委与三个建筑商签订了安置楼房建设施工合同,安置楼房建成后共安置拆迁户41户。2013年11月份部分安置户反映房屋质量问题,2013年12月份王家林村聘请临沂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到王家林村,对安置户房屋质量进行鉴定,41户中28户要求质量鉴定。2014年1月14日出具了鉴定报告,经鉴定: 28户房屋质量为C级,建议对以上房屋进行加固;28户中有27户居住后私自在自家房屋顶加建屋盖,对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负有一定责任。2014年3月王家林村聘请济南恒固特种加固工程有限公司专业加固人员到现场对28户住宅进行复核验算,制定了加固方案。根据加固方案,高庄镇党委政府、王家林村与住户、开发商多次协商未果。2014年5月21日,王家林村委向沂水县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施工方,沂水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将其中一个施工方列为被告,并委托临沂帝佰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王家林村二层住宅楼加固造价进行评估, 2015年1月29日由沂水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该施工方承建的其中六户需加固的安置房,施工方给每户补偿加固费8000元,安置户自行加固房屋。沂水县人民法院出具了(2014)沂民初字第2135号民事调解书。5月26日下午兑付时,这6名安置户拒不领取补偿款。 高庄镇政府决定责成王家林村委继续做好安置户工作,说明法院判决情况,劝其尽快履行法院调解结果。对已鉴定未起诉的22户村民,劝其尽快起诉,如不起诉,参照法院民事调解结果,协调施工方补偿安置户房屋加固费。 因您当时没有提出房屋鉴定要求,故临沂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未对您的房屋进行安全鉴定。若您认为您的房屋存在安全隐患需要鉴定,可提出申请,经鉴定后根据鉴定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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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媛媛]

标签:西瓜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瓜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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