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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一企业外排废气遭重罚 4人被行拘


来源:齐鲁网

近日,菏泽一企业因外排废气遭到重罚,4名涉事责任人被警方依法拘留。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广播《山东新闻》报道,8月6日,菏泽西城区不少居民反映,空气中恶臭气味非常刺鼻,怀疑有工厂向大气中排放废气。

原标题:菏泽一企业外排废气遭重罚4名涉事责任人被行拘

齐鲁网济南8月12日讯(山东台记者 郑茂生 菏泽台 杜攀) 近日,菏泽一企业因外排废气遭到重罚,4名涉事责任人被警方依法拘留。这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菏泽公安机关对环境违法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的首起案件。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广播《山东新闻》报道,8月6日,菏泽西城区不少居民反映,空气中恶臭气味非常刺鼻,怀疑有工厂向大气中排放废气。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接到报警后,立即联合环保部门对周边企业进行排查,结果发现山东润泽制药有限公司厂区异味较重,经检查发现,该公司本应密封的第一生产车间多个窗户敞开排出异味;污水处理厂封闭棚被切割出小口,恶臭废气直接排出。

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田浩玉告诉记者:“当时他这个车间已经停产,正在进行设备的清洗过程,产生一些恶臭气体废气,这些废气按照规定他们应该进行除污处理,车间窗户严格说是不能打开的。另外在污水处理厂,他们检修过程中,擅自将厌氧池的封闭棚打开,厌氧池里面有大量的甲烷、二硫化物等这些气体。”

据违法嫌疑人交代,设备检修、清洗等都有行业内的操作规范,但他们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导致未经处理的恶臭废气直接排向大气。根据今年起正式实施的新《环保法》,公安机关对企业4名涉事责任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同时,该公司也被环保部门处以5万元罚款。田浩玉称:“触犯了新环保法第63条第3款,其中对两个主任分别拘留15日,对两个当日值班班长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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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媛媛]

标签:厌氧池 环保法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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