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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推促民营经济发展28条措施 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中国菏泽网

备受关注的《菏泽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9月12日在全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上印发,面向各级征求意见。整个《意见》从菏泽民营企业发展实际出发,更加具体,更加“接地气”,让广大民营企业“摸得着、用得上”,彻底破除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玻璃门”、“弹簧门”问题。

原标题:菏泽推促民营经济发展28条措施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王众)

备受关注的《菏泽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9月12日在全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上印发,面向各级征求意见。

《意见》从体制、机制、制度几个方面以更大的改革力度破解制约我市民营经济发展较为突出的问题,同时围绕放宽市场准入、提升发展水平、降低规费负担等突出问题提出了28条具体政策措施,力求通过创新政策驱动我市民营经济提质增效。整个《意见》从菏泽民营企业发展实际出发,更加具体,更加“接地气”,让广大民营企业“摸得着、用得上”,彻底破除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玻璃门”、“弹簧门”问题。

放宽市场准入,更多个体业户可以免登记。《意见》的第7条提出放宽个体业户“免登记”范围。个人从事修鞋、修自行车、缝纫、卫生保洁、小家电维修等生活便利行业,低保特困家庭和残疾人利用自有住房从事一般经营项目,在农村集市从事不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经营的流动商贩,可以免于办理营业执照。

新政策还打破政府采购固有模式,提出政府部门采购要向民营中小微企业倾斜,各级政府年度采购项目预算预留不少于18%的比例给小微企业,并鼓励民营小微企业之间或与大中型企业合作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评审。在税收扶持方面,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营业税。

新政策还特别鼓励自主创业,《意见》中明确规定,从2014年起,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签订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给予不低于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并根据其创造就业岗位的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小微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300万元的小额贴息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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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薇]

标签:意见 民营经济发展 推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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