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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新增3000万专项资金改造农村危房


来源:凤凰山东

近日,凤凰山东从菏泽建设局了解到:2014—2016年,全市每年完成5000户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任务。除国家、省补助资金外,市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专项用于补助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

我市2014—2016年,全市每年完成5000户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任务。除国家、省补助资金外,市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专项用于补助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

补助对象及标准

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重点面向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住房危险等级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险(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要将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与农村新型社区规划建设紧密结合,对已列入整村建设计划村庄内的困难群众危房,原则上不再实施拆除重建。可适当给予一定补助,用于危房修缮加固或租赁村内空闲房屋,避免无序建设,造成浪费,切实提高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政府补助资金的利用效率。

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政府户均补助1.95万元,国家、省、市分别承担0.75万元、0.6万元、0.6万元。

改造方式及要求

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坚持以农户自建为主,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由乡镇政府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执行。原则上,住房建筑面积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农房设计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与传统风貌,并充分考虑抗震等防灾设防要求。贫困残疾人家庭房屋要按照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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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薇]

标签:危房 农村 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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