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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公共自行车丢失案告破 警方微博“召”回


来源:凤凰网山东

视频监控画面 微博发布 4月16日17时许,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双河派出所接到菏泽市公共自行车管理中心报案称“公共自行车市交警支队站点一辆自行车丢失”并提供了视频监控资料。警方随即展开调查

视频监控画面

微博发布

4月16日19时许,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双河派出所接到菏泽市公共自行车管理中心报案称“公共自行车市交警支队站点一辆自行车丢失”并提供了视频监控资料。警方随即展开调查,并将监控画面通过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至互联网。

4月17日中午,双河派出所民警在派出所自行车棚内发现被盗公共自行车,但未发现还车人。推断为当事人从网上看到信息后将自行车交回,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了解,此次公共自行车丢失是市民还车时未按照正确流程操作、车辆未锁住导致的,并非公共自行车系统设计缺陷或故障。

事件经过:

15日上午9时许,市民葛先生的朋友持葛先生的借车卡在公共自行车“冀鲁豫纪念馆”站点刷卡借取了一辆自行车,大约10分钟后在“市交警支队”站点归还,但因操作不当,自行车未归还到位。

15日下午15时46分左右,一名黑衣男子在公共自行车“交警支队”站点对站点内停靠的自行车挨个尝试取出(未刷卡),直到把那辆没上锁的自行车取出,随即骑走。(据监控录像显示)

16日上午,市民葛先生取车时发现借车卡无法正常使用,联系公共自行车管理中心查询发现自行车自15日上午借出后一直未归还。了解情况后,公共自行车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随即查阅监控视频。

16日下午,公共自行车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查阅监控视频发现自行车被“取走”的画面,并向双河派出所报警。警方在展开调查的同时将监控画面发布至互联网,自行车被盗的监控画面短时间内在网上广泛流传。

17日中午,双河派出所民警在派出所自行车棚内发现被“归还”的自行车。

公共自行车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在取车、还车过程中发现站点内有类似本事件中自行车未归还到位的情况,请及时将自行车归还到位并通知管理中心。菏泽市公共自行车管理中心热线电话:400-0153-016。

同时,本网还了解到菏泽市城管局的“数字城管”网络将与菏泽市公安局的“天网”系统建立网络信息共享平台,平台建立后将实时监控公共自行车、路灯景观灯以及其它市政设施。对于人为破坏公共设施的情况,公安、城管将在第一时间联合出动、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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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薇]

标签:公共自行车 警方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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