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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野:假借相亲骗彩礼构成诈骗获刑罚


来源:巨野法院供稿

五名犯罪分子交叉结伙,以介绍婚姻为幌子,骗取山东男子钱财,得手后再伺机逃走,后被公安机关一一抓获归案。近日,经巨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巨野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假借“相亲”骗取彩礼的诈骗案,五名被告

五名犯罪分子交叉结伙,以介绍婚姻为幌子,骗取山东男子钱财,得手后再伺机逃走,后被公安机关一一抓获归案。近日,经巨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巨野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假借“相亲”骗取彩礼的诈骗案,五名被告人分获一年零六个月到六年零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被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赵正国、刘安祥、蒋现华(女)、马敏早(女)、施美兰(女)均为贵州人,五人交叉结伙,预谋以“相亲”为手段,骗取他人钱财。

2014年3月30日,在贵州省威宁县一旅馆内,被告人赵正国、刘安详、蒋现华指使同乡女子王书林(另案处理)及被告人马敏早,分别与山东省巨野县独山镇男子魏某、伍某假意相亲,以索要彩礼为名,骗取魏某、伍某各7万元,赃款被五人瓜分。王书林随魏某来山东居住40余天后,伺机逃走。案发后,被告人马敏早所得赃款被追退18500元,取得被害人伍某谅解。

2014年4月18日,在昆明市一旅馆内,被告人赵正国指使同乡女子赵才丽(另案处理)及被告人施美兰,分别与山东省巨野县独山镇男子张某成、张某永假意相亲,在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后,以索要彩礼为名,骗取张某成、张某永各76000元。赵才丽、施美兰跟随被害人回到巨野县独山镇的当天下午,乘被害人为其办理手机号码之际逃走。案发后,被告人施美兰亲属退赔了违法所得,取得了被害人张某永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正国、刘安祥、蒋现华、马敏早、施美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五被告人违法所得依法应退赔给被害人。被告人刘安祥、蒋现华、马敏早、施美兰相对被告人赵正国在组织、策划方面作用较小,对其均可从轻处罚;五被告人在庭审中自愿认罪,可酌定从轻处罚。被告人马敏早所得赃款大部分被追退,被告人施美兰亲属代为退赔被害方所受经济损失,均取得被害人谅解,酌定从轻处罚。遂判决五被告人犯诈骗罪,其中,判处赵正国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刘安祥、蒋现华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判处马敏早、施美兰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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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丽娟]

标签:彩礼 诈骗 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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