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推进期间 贪官可能“消化房子”
2014年05月12日 09:46
来源:新京报 作者:李丹丹
(记者李丹丹)昨日下午,国土资源部发布消息称,经中央编办批复,国土资源部正式挂牌成立不动产登记局。去年11月20日,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已明确要求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国土部一个部门承担,理顺部门职责关系。
原标题:不动产登记需三四年推进 贪官可能借机“消化房子”
新京报讯 (记者李丹丹)昨日下午,国土资源部发布消息称,经中央编办批复,国土资源部正式挂牌成立不动产登记局。
5月7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的通知》。《通知》明确,在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承担指导监督全国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职责。
不动产登记局挂牌成立,意味着建立实施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有了组织保障。
去年11月20日,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已明确要求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国土部一个部门承担,理顺部门职责关系。
今年以来,国家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进程加速。1月21日,中央编办发布了《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后,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适当加强国土资源部相关机构和人员,在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
国土资源部还给出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时间表。在2018年前,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基本形成。此外,备受瞩目的不动产登记条例也将在6月底前出台。
■焦点
1 会触动既得利益及强势群体利益
昨日,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教授施正文对记者表示,推进不动产登记目前最大的障碍是部门利益与既得利益。
目前不动产管理分布在多个部门,含工商、房管、住建、国土等。“让一些部门把权力转移交给国土部门,他们可能狭隘地认为这会损害其利益而不积极配合。”
施正文分析,不动产统一登记“会触动既得利益及强势群体的利益”。目前中国分配制度比较混乱,官员廉政建设及市场秩序有待规范。“一些人的财产是通过灰色途径获取。不动产统一登记将意味着灰色违法收入显性化。”
2 贪腐官员“消化房子”仍易查处
施正文认为,实施登记后,不动产不见得发生大面积抛售。他解释,不动产统一登记是逐步推进,按目前的时间表,是3到4年。“这期间有些官员可能使房子合法化或变相转给他人。”
此前,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受访时曾表示,贪腐官员的房产可能登记在别人名下,“异地的尤其如此”。但他认为,如若贪腐官员成为调查对象,纪检部门获取证据查清案情还是比较容易的。
若官员抛售房子是否会拉低房价?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刘元春表示,这种担心是存在的,但是否带来冲击,其力度还需要论证。
3 有助解决房产税开征“技术障碍”
施正文认为,设立不动产登记局对房产税开征是有意义,但说是“铺平道路”恐怕不合适,但不动产统一登记确实有助于解决房产税开征的“技术障碍”。他解释,征收房产税首先要知道房屋的来源,但目前税务部门并不掌握居民的房源信息。
此前,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表示:“过去,住房信息的基础非常薄弱,家底大家都不清楚。”他认为,从行业发展来看,政府要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或制定保障房的投资建设计划实际上是缺乏可靠准确的信息支撑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可为决策提供更好的信息基础。”
4 个人住房信息查询使用受控制
施正文认为,不动产登记的信息会严格地保存在登记部门,查询及使用会受严格控制,“不是说任何部门或者任何人都可以随便查阅”。
他分析,只能是纪检办案、税务征税等相关部门会按照法律规定提供个案所需要的信息。“不会随便地对外披露。这是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如果住房信息保密工作做得比较好,法律规定比较健全的话,将有助于减少统一登记的障碍。
陈国强认为,即便有关部门统计住宅信息,也不意味着房产信息会无条件向社会开放。如个人没有触及法律或者成为被调查对象,房产掌握情况应不会向公众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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