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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波:290多万辆油改气 汽车何去何从


来源:中国青年报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等六部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油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引起广泛关注。沈阳市吉力龙汽车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内蒙古吉力龙汽车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和内蒙古吉力隆天然气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就联名给六部委写过一封长信。

原标题:李玉波:290多万辆油改气汽车何去何从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等六部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油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引起广泛关注。《意见》拟停止在用机动车进行“油改气”,已经“油改气”的车辆将限定使用时间。

目前,国家质检总局正在收集各地反馈意见,准备作进一步调研。

据了解,全国在用燃气汽车据初步估计有290万辆。此《意见》的内容一旦通过,就意味着全国几千家“油改气”关联企业关门大吉,290多万辆“油改气”车辆即将寿终正寝,“油改气”应该继续提倡还是叫停?

“油改气”叫停车主有话说

据了解,“油改气”车辆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批准的整车企业生产的燃气(燃油)汽车,另一类是将在用燃油机动车改装成为燃油燃气两用燃料机动车,即在用机动车“油改气”车辆,主要是由一些汽车修理单位按照《燃气汽车改装技术要求》等标准进行改装。

目前,中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有燃气汽车使用,在用燃气汽车据初步估计有290万辆,其中公交车约13万辆,出租车约78万辆,私家车约196万辆,其他车辆约3万辆。

《意见》提出,加强对已改装车辆的监管。各地应明确规定已改装车辆的使用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改装车辆不得上路行驶。同时强化已改装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排放性能检测和气瓶检验,强化对已改装车辆驾驶人员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对于检验检测不合格的已改装车辆,不得出具检测合格报告、不发安全检验标志、不予加气、不准上路行驶。

中国青年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了解到,截至去年10月底,全区共有20多万辆“油改气”汽车。为加强对这些车辆的安全监管,质监局要求所有的天然气汽车粘贴电子标签,并要求加气站对售气机进行改造,没有粘贴电子标签的天然气汽车,将无法加气。

呼和浩特市有4.2万台天然气汽车,其中3.4万台已经粘贴了电子标签。包头市有5.8万台天然气汽车,其中2.1万台粘贴了电子标签。其余盟市也在积极地粘贴电子标签,预计到2015年初,全区天然气汽车将全部粘贴电子标签。

呼和浩特市“油改气”车主宋先生得知《意见》内容后,担忧地说:“一旦这个《意见》通过,我的车就可能随时被禁止上路。那样的话,还得把安装好的气罐和套件再拆掉,又得花一笔不小的费用。”

车主李志强两年前做了“油改气”改装。他觉得挺值的。“改装花了3000元左右吧,半年多,就省回来改装费了。”

李志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1立方米天然气和1.1升汽油行驶的里程相同,1立方天然气的价格是3.56元,而1.1升汽油(93#)就按现在的低价,也要6.5元左右。所以即使油价一跌再跌,也还是用天然气更便宜。

一名网民针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油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在中国政府网提出建议说,燃气汽车事故不能用“时有发生”这个词来一言以蔽之。这类事故在290多万“油改气”车辆中究竟概率是多少?跟燃油车是否做过比较?事故发生率是呈上升还是逐年下降态势?发生事故的车辆中有多少是改装车,多少是原装车?

几千家改装企业何去何从

据记者了解,全国从事在用机动车“油改气”的企业3156家。在用车用气瓶约352万只,其中CNG(压缩天然气)气瓶335.7万只,LNG(液化天然气)气瓶4.4万只,LPG(液化石油气)气瓶11.8万只。

内蒙古佳耐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全国连锁的“油改气”企业。去年8月份才拿到“油改气”许可证。从开业到现在,佳耐特改装了100多辆汽车。如果《意见》落地,就意味着企业将关门,先期投入的60多万元就打了水漂。

据佳耐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承林介绍,目前的“油改气”企业,其中有1/4是刚获取安装资质的企业。叫停“油改气”,最直接的受害者就是这些企业。企业关停,员工就要下岗。

周承林一直觉得自己从事了一个朝阳产业,“单从节能、环保角度来说,车辆进行‘油改气’后,尾气、污染物、废气的排放量大大降低。所有改装后的气/油两用车碳氢化合物HC下降73%、碳氧化合物CO下降62%,可有效缓解雾霾,并节能近50%。天然气汽车的PM2.5排放量近乎于零。”

记者走访了几家“油改气”企业,几乎每家都门可罗雀。面对困局,很多企业自发地组织了“自救”行动。

沈阳市吉力龙汽车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内蒙古吉力龙汽车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和内蒙古吉力隆天然气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就联名给六部委写过一封长信。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了解到,此《意见》征求稿一出,业内反响剧烈,各地行业协会、企业联合给六部委写信,请求重新考虑该规定。

国家质检总局回应指出,机动车“油改气”涉及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针对危化品事故高发频发的现状,国务院安委会高度重视,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际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形成会议决定。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第五次、第六次会议纪要的要求,从2013年起由质检总局牵头,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成联合调研组,用两年的时间,对在用机动车“油改气”工作进行调研,研究提出加强安全监管工作措施。

2013年5月20日至23日,联合调研组成员在四川、湖北开展调研工作。在采取实地调研的同时,质检总局及安监总局还部署对全国在用机动车“油改气”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隐患和意见建议进行了书面调查,形成了调研报告和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油改气”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草案)。

国家质检总局回应,机动车“油改气”除了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的相关法规外,改装企业能力参差不齐很难保证改装车辆的使用安全也是监管部门叫停“油改气”的重要原因。(记者李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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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薇]

标签:油改气 售气机 汽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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