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税务部门组织税收超10万亿
2015年01月29日 17:12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作者:孙阳
28日,国家税务总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14年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情况和营改增试点、打击税收违法犯罪等工作进展,并公布今年将推出的税收管理改革创新举措。
原标题:2014年税务部门组织税收超10万亿 营改增释放改革红利
人民网北京1月29日电(孙阳)28日,国家税务总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14年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情况和营改增试点、打击税收违法犯罪等工作进展,并公布今年将推出的税收管理改革创新举措。
数据显示:2014年,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103768亿元(已扣减出口退税),比上年同期增长8.8%。截至2014年底,全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410万户,全年有超过95%的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带来税负不同程度下降,减税898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因进项税额抵扣增加,减税1020亿元。合计减税1918亿元。
三产税收占比提高 结构调整态势良好
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王陆进介绍说,在103768亿元的税收收入中,中央级税收收入完成44973亿元,增长7.4%,超预算49亿元;地方级税收收入完成58795亿元,增长9.9%,也超额完成了预算确定的任务。
“从税收收入结构看,反映出经济结构调整态势良好。”王陆进认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税收收入同比分别增长5.8%和9.9%,二产税收占比46.3%,三产税收占比53.5%。
同时,高新技术行业税收增长快于传统行业也是税收收入结构的显著特点。如二产中科技含量较高的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税收分别增长14.2%和15.9%,而传统制造业中的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以及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税收则分别增长3.4%、下降2.8%和增长3.6%。
营改增减税1918亿元 释放改革红利
截至2014年底,全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410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76万户,小规模纳税人334万户。全年有超过95%的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带来税负不同程度下降,减税898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因进项税额抵扣增加,减税1020亿元。合计减税1918亿元,改革效应日益显现。
“营改增的推进持续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中国税务报社社长郭晓林介绍说,营改增的推进对第三产业保持稳中有升的势头发挥了积极作用,促进企业通过主辅分离、专业化协作方式,优化业务结构,最大限度享受营改增红利。同时,营改增相关产业税收持续快速增长。2014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广播影视服务业税收分别增长11.7%、20.4%、13.4%,政策作用非常明显。
郭晓林进一步表示,税务部门将继续推进营改增扩围,2015年力争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和不动产、金融保险业、生活服务业,这些行业将增加800万户试点纳税人,户数是目前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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