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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山东治大气标准更严 将取消排污特权


来源:中国环境报

原标题:山东治大气标准更严2020年完全取消高污染行业的排放特权 借鉴流域治污经验,自今年9月1日起,山东省将实施《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采取分阶段逐步加严的策略,利用8年时间逐步实

原标题:山东治大气标准更严2020年完全取消高污染行业的排放特权

借鉴流域治污经验,自今年9月1日起,山东省将实施《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采取分阶段逐步加严的策略,利用8年时间逐步实现由行业标准向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过渡;到2020年1月1日起,依据环境空气质量反推得到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实现排放标准与环境质量相挂钩。

山东省还出台了《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山东省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这6项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都已经省政府批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划分三类区域,实施环境目标倒逼机制

山东省能源结构不尽合理,清洁能源、优质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较低。2010年,山东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88.1万吨,仍高居全国第一位。工业结构性矛盾突出,钢铁、建材等高污染行业落后产能比重仍然较大。

为实现2020年空气质量基本达标的目标,山东省环保厅总结借鉴全省流域治污的成功经验,参照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思路,组织制定了《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利用8年时间,分4个时段,逐步实现由行业标准向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过渡,实现污染物排放标准与环境质量标准的衔接。同时考虑区域综合标准第一、二、三时段行业排放差异,结合山东省实际,解析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污染因子比重较大的污染源,制修订火电、钢铁、建材、锅炉、工业炉窑5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山东省将依据生态环境敏感程度、人口密度、环境承载能力3个因素,将全省区域划分为核心控制区、重点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不同区域执行不同的排放限值。

山东省制修订这6项标准,目的是为了实现到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人口密集区的公众能够享受到最基本的环境空气质量。以此为目标,采取环境目标倒逼机制,倒推污染源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通过发布实施分阶段逐步加严的地方环境标准,倒逼企业转方式、调结构。

6项排放标准分时段逐步加严

为什么制定了钢铁、火电等5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还要制定《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山东省环保厅厅长张波告诉记者,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依据技术经济可行性来确定的,也就是说首先要具备达标排放的技术,其次为实现达标排放投入的经济成本是企业能够接受的。即使我们按照现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去进行环境监管,排污单位能完全达标排放,但在大气环境容量较小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与环境功能区的要求仍会相去甚远。高污染、高耗能行业执行相对宽松的排放标准,短时期内有其合理性,但长期下去实质上是保护了落后生产力。

张波说:“要解决企业达标排放后仍无法实现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就必须依据区域大气环境容量的要求执行相对统一的排放限值。我们发布实施《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就是以公众能够享受到最基本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倒推得到的污染源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从根本上取消高污染行业排污特权。”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分4个时段逐步加严。第一时段,自2013年9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依据省内较先进的技术确定排放浓度限值。第二时段,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依据省内最先进的技术确定排放浓度限值。第三时段,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依据国内最先进技术进一步加严排放浓度限值。第四时段,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公众能够享受到最基本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倒推污染源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火电厂标准划分为两个时段逐步加严。自2013年9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为第一时段,对应于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一时段和第二时段,现有企业与新建企业执行不同排放限值。2017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与新建企业执行相同排放限值,对应于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第三时段。

钢铁、建材、锅炉和工业炉窑标准划分为两个时段逐步加严。自2013年9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为第一时段,现有企业与新建企业执行不同排放限值;2015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与新建企业执行相同排放限值,分别对应于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一时段和第二时段。

不能按期达标企业实施限产、停产治理或结构调整

围绕贯彻实施《标准》,山东省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和标准,向辖区内不达标单位下达限期治理通知单。列入限期治理计划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期限,制定分阶段行动计划,集中人、财、物力,搞好深度治理。要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企业在未达新标准要求之前,要把资金优先用于废气深度治理,不得用于扩大生产规模。

各市要持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对于严重违法的排污企业,要选择部分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各市、县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重大污染项目实行环保“一票否决”。

各级环保部门要对不达标企业落实限期治理计划情况定期检查调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能按期达标的企业,要依法实施限产、停产治理或结构调整,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行为。要大力宣传实施新标准的重要意义,提高各级领导、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和全社会对达标排放紧迫性、艰巨性的认识。要把限期达标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及治污达标进展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山东省环保厅要求,各地要继续组织科技攻关,研究推广适用的治理技术,建立示范工程,为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的深度治理提供技术支持。要大力培植、发展环保产业。各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要切实搞好治理方案的前期论证。要加强环境保护标准实施评估工作,提出完善环境管理的工作建议,持续提升环境保护标准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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