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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11家涉“霸王条款”饭店责令整改


来源:新文化报

3月7日,记者对长春市建设街一带的餐饮企业进行实地踏访,发现11家餐饮企业存在如谢绝自带酒水、包房设最低消费、储值卡设有“最终解释权”等“霸王条款”现象。长春市工商局朝阳分局红旗工商所也表示,他们将根据记者提供的证据,对其下管辖的沪港汇酒店、腾达酒店进行调查了解。

原标题:长春11家涉“霸王条款”饭店责令整改

3月7日,记者对长春市建设街一带的餐饮企业进行实地踏访,发现11家餐饮企业存在如谢绝自带酒水、包房设最低消费、储值卡设有“最终解释权”等“霸王条款”现象。3月10日,记者就此与长春市工商局朝阳分局进行了沟通。随后,朝阳分局清和工商所对其辖区内涉嫌“霸王条款”的餐饮企业进行调查回访,责令餐饮企业立即改正,如果再继续存在“霸王条款”情况,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处罚。

被查饭店否认存在“霸王条款”

3月7日,本报记者对“大唐食代”炭火烤肉店暗访时,服务人员表示,消费者自带酒水,饭店将不给开发票。昨日,执法人员首先来到大唐食代,服务人员见到执法人员后,矢口否认消费者自带酒水不给开发票的做法,执法人员向他们出具了暗访的录像,并要求饭店负责人出面接受调查,但服务人员表示“无法联系”。执法人员要求服务人员通知饭店经理于3月11日13时到工商所接受调查。

随后执法人员又来到“日旺红红焖羊肉”饭店。饭店相关负责人同样否认存在谢绝自带酒水,设置包房最低消费的行为。在执法人员出示视频录像后,饭店管理人员表示,出现这种情况,是管理不严造成的,以后一定会改正,随后执法人员又向其讲解了关于“霸王条款”的相关法律规定。

“竹林再一轩”饭店对预订包房的消费者表示,只可以带白酒,不可以带啤酒。昨日,执法人员来到竹林再一轩后,一位吧台负责人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也是否认饭店存在“霸王条款”的情况,直到执法人员出示证据后,该吧台负责人才表示,一定会整改,不再犯这种错误。

11家饭店负责人需接受调查

在对3家餐饮企业进行调查后,执法人员均要求这3家餐饮企业的负责人于11日到清和工商所接受调查了解。此外,由清和工商所管辖的长春世家御香苑饮食有限公司肥牛火锅、长春丰茂串城、盛宝延边白玉串城、泉家居酒楼、老妈菜馆、啪啪斯等6家餐饮企业的负责人均被要求到清和工商所接受调查了解。

长春市工商局朝阳分局红旗工商所也表示,他们将根据记者提供的证据,对其下管辖的沪港汇酒店、腾达酒店进行调查了解。

据了解,“霸王条款”违反了国家《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工商局根据情节轻重,可予警告、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如果没有违法所得,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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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焱]

标签:霸王条款 餐饮企业 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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