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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五粮液虚假陈述案没有赢家


来源:京华时报

备受关注的五粮液虚假陈述案历经5年之后终于有了结果。经法院调解,五粮液将向141名原告一次性赔偿1344万元。 五粮液案不仅成为权证维权第一案,而且在立案阶段就通过调解结案。“蚂蚁”战胜“大象”,这对

备受关注的五粮液虚假陈述案历经5年之后终于有了结果。经法院调解,五粮液将向141名原告一次性赔偿1344万元。

五粮液案不仅成为权证维权第一案,而且在立案阶段就通过调解结案。“蚂蚁”战胜“大象”,这对于类似案件的示范意义不言而喻。但笔者仍认为,此案注定没有赢家。上市公司方面,五粮液既要向维权投资者赔偿损失,其声誉也严重受损。从投资者角度讲,五粮液2011年度报告显示,上市公司登记股东人数近30万,然而最终只有154位原告起诉并立案,占比只有万分之五。起诉立案比例如此之低,说明绝大多数投资者并没有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权,更别谈什么赔偿损失了。即使是这141位获得赔偿的投资者,根据媒体披露的资料,其实际获赔金额也仅为其索赔金额的67%左右。更何况,其间投资者还要付出时间成本、机会成本、利息收入以及身心煎熬等代价。

历时时间长、赔付比例低是五粮液案的两大特点。早在2009年9月9日,五粮液就公告了因违规被立案调查的事项,然而直至5年后该案才画上一个不太完整的句号。事实上,五粮液案从立案调查到最终调解结案,整个过程同样不“完整”,这从监管部门20个月后才作出行政处罚、地方法院直至两年诉讼时效失效前夕才紧急立案、还有众多利益受损的投资者没有获得任何赔偿等方面得到了诠释。而这一切,再次折射出中小投资者维权之艰难。近几年,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虽然受到更多重视,但整体而言并没有多大改观。耗时漫长以及地方保护、司法不公背景下的立案难、诉讼难、开庭难、赔偿难等,不仅凸显出投资者维权难,更会导致其对维权丧失信心。

五粮液案对投资者来说是一个悲剧,类似的案件不应再重演,而完善相关法律及制度建设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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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柴杨]

标签:五粮液 评论 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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