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将出台新策 城中村安置房有望办房产证
2013年10月28日 09:32
来源:生活日报 作者:杨璐
原标题:城中村安置房有望办房产证 记者从26日召开的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济南市拟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市场交易机制。此外,济南还将研究制定城中村农民转居民、村庄转社区等具体政策,
原标题:城中村安置房有望办房产证
记者从26日召开的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济南市拟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市场交易机制。此外,济南还将研究制定城中村农民转居民、村庄转社区等具体政策,城中村安置房(论坛)给予办理房产证。
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根据会议印发的《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济南将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打造“富裕、宜居、秀美、和谐、活力”乡村,到2020年,全市拟30%的村(社区)达到示范村标准。80%以上的村(社区)达到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在全省率先实现美丽乡村建设目标。
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是什么?实施意见按照“富裕、宜居、秀美、和谐、活力”的总体要求拟定标准,包括乡村农民年人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市)区平均水平,自来水入户率大于90%,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98%,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超95%,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落实到位等标准。
农民房产确权登记颁证
按照《意见》,济南市将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城中村改造政策体系,研究制定城中村农民转居民、村庄转社区、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集体经济转股份制或混合经济的具体政策,城中村安置房给予办理房产证。
济南将研究制定城乡“换房”、“换股”、“换保”等政策办法,让进城农民共享改革成果。
拟实施“换房”进城,按照“拆一还一”安置政策,鼓励和引导农民以宅基地及农村住房置换城镇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使进城镇落户的农民在城镇拥有自己的住房。
拟推进“换股”进城,通过集体资产股份量化到人、承包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让农民变股东,继续享有原集体资产和承包地的收益。
拟推进“换保”进城,推动城乡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并轨,帮助农民将“农保”换成“城保”,实现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均等化。
济南还将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房屋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今年拟全面完成包括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农民个人房屋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农村新型社区居民住房所有权颁证工作。
今年年底济南涉农乡镇(街道)都要完成至少1个村的确权登记颁证试点任务,力争明年全市60%的村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到2015年底全市基本完成。
拟建各类产权交易市场
济南拟建立完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依托现有市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乡镇土地流转平台,拟用3年时间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综合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将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农业装备所有权和农村房屋等各类产权,纳入有形市场公开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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