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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住房公积金新政 22日前提公积金或扎堆


来源:济南日报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实施细则公布之后,引起了不少市民的关注。情况3、提取理由: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且房租超出同户籍共同居住家庭直系亲属工资收入15%以上。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实施细则公布之后,引起了不少市民的关注。4日,记者从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审批服务大厅获悉,前来咨询的市民比平时多了近一倍。

“我想自取公积金用来还房款,请问需要什么材料?”“听说政策收紧,具体有什么变化?”“我现在有房贷在身,是不是新政策执行之后,我就不能提取公积金了?”……9月4日下午2点,在经十路与历山路交叉口附近的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审批服务大厅,公积金业务咨询台前围了好几圈市民,不少人的问题都与公积金支取新政策有关。“今天咨询的人比平时多了将近一倍。”审批服务大厅咨询服务台工作人员聂女士表示。记者注意到,在业务即时办理服务器上显示,下午3点已经有569位市民办理了公积金提取业务。“以前在这个点,办理数据一般为400来号,今天来看,比以往多了100多人。”聂女士说。

根据9月3日公布的《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市民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将会收紧。“新政策出台一般都会引起一定的影响,咨询市民增加属于正常现象。”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业内人士指出,新政策刚刚出台,不少市民还没有消化,在公积金系统停运之前,咨询或者前来办理支取业务的市民还将增加。

据悉,虽然新政从10月1日开始执行,但是从9月22日开始,新系统就要上线转换,一直到10月6日(9月19日-21日是中秋假期)。各公积金缴存银行、公积金审批服务大厅在此期间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账户转移的业务。想搭“政策末班车”的市民,要赶在9月22日之前办理完毕。

“公贷”在身市民受影响最大

“新政实施后,我可能就不能提取公积金用于其他用途了。”市民王先生表示,他2010年购房,用公积金贷款20万元,本来计划在年底提取一次公积金,现在看来不得不将提取计划提前了。

根据《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已办理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和配偶,他们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只能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未还清前,不得以其他非销户原因提取余额。这是细则最大的一处变化。“受这一条规定影响的市民,将是细则实施后影响最大的一样人群。”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除此之外,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产权自住住房”理由提取公积金的市民,今后需要满足“取得有效凭证和证明材料三年内”的条件。这一变化,让那些没用公积金贷款,而“有效凭证和证明材料”即将超过三年的市民受到影响,如果在10月1日新政实施时超过3年,他们将不能以上述理由提取公积金。这一部分人群也会成为抢搭“末班车”的主力军之一。

不销户提钱 最少剩百元

记者就细则中不同人群支取公积金的不同情况,咨询了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依照以下前4种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非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的,最多可以提取百元以上余额。“这也就是说,公积金账余额不能少于百元。”公积金支取大厅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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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公积金提取 住房公积金提取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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