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鼓励开发建设“地下城”
2013年08月30日 14:10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原标题: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 我市鼓励开发建设"地下城"济南拟出台办法,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为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市法
原标题: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 我市鼓励开发建设"地下城"
济南拟出台办法,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为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市法制办组织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起草了《济南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目前正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9月10日。这是我市首度为地下空间开发制订管理办法。
地下轨道交通等设施用地优先安排
济南的轨道交通发展备受市民关注,征求意见稿中对涉及轨道交通的部分进行了规定。
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优先安排地下轨道交通、市政工程、人民防空等设施用地,并划定地下轨道交通、综合管沟等工程的地下空间控制范围。
依法批准的地下轨道交通设施用地范围内的城市地下空间,在不改变其用途和影响其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市场化原则实施土地综合开发,开发收益应当用于地下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
要确保名泉“无恙”充分考虑泉脉保护问题
泉水是济南的根系,提到地下开发,不少市民第一时间就会想到泉脉保护的问题。对此,征求意见稿做出阐释,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包括综合开发利用发展战略、功能分区、用地规模和布局、交通体系,禁止、限制与适宜建设地下空间的范围,环境保护、名泉保护、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作为地下空间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地表及周边的建筑和设施、文物、古树名木以及名泉保护区域等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记录,制定应急措施,确保其安全。
新建民用建筑按比例结建人防工程
征求意见稿规定,城市地下空间的建设应当兼顾人民防空需要。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地上总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结建人防工程。就这一比例如何确认的问题,市法制办人士介绍,结建人防工程的比例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会同规划等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标准确定并适时调整,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新建民用建筑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结建人防工程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照相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本报记者刘晓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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