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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金泉小区活动中心被指违建


来源:山东商报

原标题:济南金泉小区活动中心被指违建金泉小区19号楼南侧一栋三层楼房眼看就要完工了,这是居委会筹建的社区活动中心。本来建起社区活动中心是件好事,可是部分居民一提起这栋楼房,第一反应不是高兴而是有点窝火

原标题:济南金泉小区活动中心被指违建

金泉小区19号楼南侧一栋三层楼房眼看就要完工了,这是居委会筹建的社区活动中心。本来建起社区活动中心是件好事,可是部分居民一提起这栋楼房,第一反应不是高兴而是有点窝火。居民们讲,该处曾是小区最大的一块绿地,是居民们晚上休闲散步的好去处。居委会建活动中心,没有征得居民们的同意。

【居民反映】小楼起来了绿地却没了

在金泉小区19号楼南侧,记者见到了仍在施工的那栋三层楼房,该栋楼东西走向,外墙已经粉刷完毕,在周边略显老旧的居民楼中,这栋楼砖红色的外墙格外显眼。

一位工人介绍,这栋楼是去年八月份开建的,现在还剩一些扫尾的活儿。“只要把院子里的地砖铺上就差不多了”。

居民徐大哥介绍,原来这栋楼的位置是小区里边最大的一块儿绿地,“以前这里有两个花坛,一个小广场,还有挺多树,白天晚上的都有很多的大人孩子在这里玩儿,现在盖了这个楼,以后可就没那个福气了,另外这个楼建上以后会不会影响周边楼房的采光也还是个未知数”。

居民齐女士告诉记者,把绿地改成三层楼,事前并未经他们同意,只是贴了一个公告。公告贴了不到两天就被人撕了。

居民们认为,居委会建活动中心是好事,但是小区绿地的产权是业主共有的,居委会没有征得大家的同意就毁了绿地,侵犯了社区居民的权益。

【居委会回应】发过征求意见函仅少数人反对

带着居民的疑问,记者找到了金阁花园居委会康主任,康主任告诉记者,新盖的三层楼是社区活动中心,此外还预留了一部分的居委会办公场所。“现在我们居委会的办公场所只有两间平房,共80平米左右,还是2005年的时候从物业上租的,有时举办一些活动还得出去借场所”。

对于居民的异议,主管此事的北闸子社区居委会刘振元书记告诉记者,这栋楼在建设前已经发过征求意见函,是得到了居民的同意才开建的。“我们给位于绿地东、西、南、北四个方向的居民楼发了征求意见函,有50多个人都摁了手印,现在楼都快建好了,还一直不同意的也是极少数人。”

至于大家关心的产权问题,刘振元解释,在小区兴建之初,这块地就是属于北闸子的规划用地,土地产权并不归居民所有。“当时开发商想在这块地上再建上一栋楼,我们居委会没让他盖。因为我们打算在这里建一个社区活动中心,当时条件不成熟,地方闲着也是浪费了,就先建了一块绿地。现在条件允许了所以再改建社区活动中心。”

【律师说法】是否违规得先看土地权属

针对该问题,记者咨询了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周华律师。周律师告诉记者,这一事件中,问题的关键是要查证这块土地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这块土地是登记在开发商的名下,小区居民在购买房屋时已经分摊了绿地面积,那么居委会若在这上边建社区活动中心,根据物权法第76条的规定,需要征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同意,并报规划和城管部门审批才可动工”,另外周律师也表示,如果这块土地产权当初并不是小区业主共有,而是当初预留的规划用地,居委会按照预先规划建楼,无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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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吉纯]

标签:活动中心 小区 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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