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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华润地产强占文物地块 威胁圆楼安全


来源:大众网

原标题:淄博华润地产强占文物地块 地基威胁圆楼安全 连日来,淄博市文物暂保单位张店“圆楼”因华润置业的“华润中心”项目将遭拆毁的消息引发了各界关注。目前,“华润中心”的地基已距“圆楼”不

原标题:淄博华润地产强占文物地块 地基威胁圆楼安全

连日来,淄博市文物暂保单位张店“圆楼”因华润置业的“华润中心”项目将遭拆毁的消息引发了各界关注。目前,“华润中心”的地基已距“圆楼”不足15米,“圆楼”也被施工方用高大铁皮墙围起,工人们已在楼前挖起深坑准备树立地产广告牌。《文物保护法》中规定的文物单位的保护范围已被开发商突破。

17日下午,记者在“圆楼”采访时发现,“圆楼”门前的水泥矮墙已被约4米高的铁皮墙代替,几位工人正在“圆楼”门前的大坑中施工。

“他们把有线电视线路挖断了,正在监督施工单位给我们修好。”现场一位淄博广电网络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而对于大坑的用处,一位工人告诉记者:“好像是广告牌的地基,后面不是华润的楼吗。他们是甲方,我们施工方好像是丙方,我们是按照合同施工的。”

而在“圆楼”的北侧,此前相邻的一座沿街房也已被完全拆除,大堆的砖块仍留在现场。“圆楼”二层楼梯拐角处的墙面已被挖开。透过被破坏的墙面记者看到,“华润中心”项目的地基深坑已距离圆楼不足15米。

对于地产开发已威胁文物安全的问题,记者咨询了淄博华润置业,企划部一位名叫刘霜辉的经理告诉记者,虽然知道“圆楼”为文物暂保单位,但他认为项目的建设并没有不合法的地方,文物部门也未对其进行过处罚。

“地基这么近,不用说是文物,就算是一般的建筑它的安全性也会受到影响。”淄博市文物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规定,“圆楼”30米的范围内绝对禁止开发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开发也要报相关政府和文物部门批准。“建设控制地带内即使要盖楼,楼的风格也要跟文物相统一、协调。华润的项目没有给我们文物部门打过报告。”

淄博市文物局的工作人员称,此前“圆楼”刚要拆迁时就给“华润中心”项目下过停工令,但其以不负责“圆楼”拆迁为由仍照常施工。工作人员给记者出示了一份淄博市文物事业管理局于2013年7月1日下发的《关于在华润中心?凯旋门工程建设中加强对市级文物暂保单位张店圆楼保护工作的函》,此函明确规定:“‘圆楼’的保护范围为建筑四中向外30米,建设控制地带为保护范围四周向外200米。”此函规定,张店圆楼位于华润置地(淄博)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华润中心凯旋门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

淄博市文物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即使“圆楼”要被拆除或开发,也要经过市政府和上级文物部门批准,但至今施工单位都没有相关的文件。

圆楼简介:

“张店圆楼”始建于1964年,位于张店区金晶大道70号,作为张店区标志性建筑之一,见证了张店区的发展历史。张店曾流传着“一个公园一只猴,一条公路一座楼,一辆汽车来回走,一个警察看两头”的民间歌谣,“一座楼”就是指的“张店圆楼”。该建筑与淄博市委老楼属上世纪同年代建筑。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年12月29日) 

第十九条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 

第二十条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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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吉纯]

标签:文物 圆楼 华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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