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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洞景区内毁绿违建拆除 有关部门执法时被阻


来源:济南时报

牛角峪入口处,一辆面包车横在路中间,执法人员车辆无法通过。5月4日,济南市园林局林场近60位工作人员与森林公安城郊林场派出所干警联合行动,打算进入牛角峪进行执法行动。

(记者徐鹏)本报4日报道了龙洞风景名胜区附近山体遭破坏一事。4日,济南市园林局林场与森林公安城郊林场派出所联合执法,欲拆除违章建筑,却在事发现场遭到当地群众堵路、阻碍执法。济南市园林局林场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配合国土、规划、城管等部门调查处理,如果没有相关手续必须责令其停工。

5月4日,济南市园林局林场近60位工作人员与森林公安城郊林场派出所干警联合行动,打算进入牛角峪进行执法行动。在临近入口约100米处,有一辆面包车斜停在路中间,路两侧还停了十几辆汽车。景区大门紧锁,门口围满了当地群众。双方协商未果,林场工作人员无奈只好原路返回。

10分钟后,记者返回该景区门口,此时道路两旁的车辆全都消失不见了,围堵在门口的村民也没了踪影,只剩两人在看守大门。据了解,当地居民和施工单位有合作开发协议,所以才围堵景区门口,阻碍执法人员进入。

“在风景名胜区内施工,需要得到土地、规划等相关部门的审批。迄今为止,建设单位没有任何规划审批手续。”济南市园林局林场副场长房士元表示,依据国务院第474号令的规定“风景名胜区内的景观和自然环境,应当根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严格保护,不得破坏和随意更改。”

《山东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还规定了“在风景名胜区从事各项建设活动,必须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进行,在风景名胜区从事新建、改建和扩建等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查同意,申领风景名胜区建设选址审批书,并按照程序办理有关计划、旅游、土地使用、文物保护等审批手续。”

据介绍,从3号坝向南至牛角峪一带约1500米山峪的近20亩山地,已经被大型机械挖掘拓宽,最宽处约60余米,最窄处也有30余米,施工人员对山峪进行了平整,就地取材修建了游览步道、护栏、拦水坝、楼房、门岗等设施。房士元告诉记者,整个施工区域内,绿化、建筑水平低劣,山体、树木、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其中毁坏的树木树龄都有几十年,成材极为不易。房士元表示,下一步将配合国土、规划、城管等部门调查处理,如果没有相关手续必须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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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景区 龙洞 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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