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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一小区屡次遭业主投诉 房产证“难产”


来源:齐鲁晚报

通世新城因延期交房,在2011年被上百名业主告上法庭,从此“家喻户晓”。时至今日,业主们还在为房产证而奔波,开发商的承诺仍是“一纸空文”。通世新城二期业主们苦等大半年的预售证办了下来,可是签购房合同时

通世新城因延期交房,在2011年被上百名业主告上法庭,从此“家喻户晓”。时至今日,业主们还在为房产证而奔波,开发商的承诺仍是“一纸空文”。通世新城二期业主们苦等大半年的预售证办了下来,可是签购房合同时却要面临推卸延期交房责任的“霸王条款”。

一期业主苦等房产证,从未婚等到孩子能打酱油

2008年,市民姜先生在通世新城买了一套50多平方米的婚房。根据合同规定,2009年10月31日前,姜先生就能拿到房子。可没想到,开发商却一拖再拖。

据姜先生介绍,2010年6月份,开发商才打来电话,说是要“交房”。可姜先生到售楼处一看,根本不是交房,只是让业主们领钥匙,房子连验收合格证都没有。

“我们的婚礼原本定于2010年上半年举行,因为房子延期推迟了。”姜先生说,为了能有新房结婚,他只好暂时拿了新房钥匙,开始忙活装修、结婚的事情。

住进新房后,开发商还是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正式交房。姜先生和小区不少业主坐不住了,先后把开发商烟台黄务实业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据公开资料显示,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间,芝罘区法院先后受理了通世新城小区171名业主的起诉开发商案。最终,业主撤诉,开发商赔偿业主违约金、退还物业费,双方和解。

“当时,开发商承诺2012年12月31日把材料上报相关部门,为业主办理房产证。”姜先生说,如今孩子都快会打酱油了,房产证还是没着落。

2月28日,记者从烟台房产交易中心了解到,通世新城并未提交相关材料来办理房产证。

二期业主苦等大半年,能签合同了又遇到霸王条款

最近一段时间,通世新城二期业主群里也是分外热闹,除了庆祝苦等大半年的预售终于办下来外,议论最多的莫过于购房合同上关于交房的规定。

在一位业主提供的购房合同上,记者看到,关于交房的规定中有这么一条:“该商品房竣工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买受人可办理入住手续,即视为甲方已将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买受人不得以该房未办理综合验收手续为由,主张房屋未交付。由于手续办理繁琐及政府部门的因素,各证件卖受人将逐一办理。若证件办理延期,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甲方指“开发商”)。

“这不是摆明了推卸延期交房责任吗”?不少业主在群里议论说,一定是被一期的业主告怕了,才在二期合同里加上这一项,这是“霸王条款”。

“买个房子容易吗,尤其是买通世新城的房子。”一业主向记者抱怨,2012年中旬就把订金交上了,开发商一直办不下预售证来,也没法签合同。好不容易盼着预售证下来能签合同了,还要和开发商签这样一份合同。

针对业主面临的合同问题,记者咨询了山东平和律师事务所的马国良律师。据马国良介绍,即使业主和开发商签署这份合同,开发商日后若延期交房,而又列举不出因政府部门因素拖延办证时间的实例,业主仍可起诉开发商,要求对违约责任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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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房产证 烟台 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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