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烟台住建地税部门:契税仍将按3%征


来源:齐鲁晚报

契税税率要上调?卖房要按20%交个税?……听听部门怎么说!12日,烟台市住建局、地税局针对目前二手房交易“契税上调、20%个税”的说法做了回应。据介绍,目前烟台仍然执行3%的契税税率,5年以上唯一住房

契税税率要上调?卖房要按20%交个税?……听听部门怎么说!12日,烟台市住建局、地税局针对目前二手房交易“契税上调、20%个税”的说法做了回应。据介绍,目前烟台仍然执行3%的契税税率,5年以上唯一住房免个税等优惠也没有取消,至于卖房就要交20%个税的说法,也不可信。

契税税率要上调吗? 4月1日起还是3%!

据了解,自山东省政府发布“契税税率由3%调整为3%-5%,4月1日起执行”的消息以来,烟台市房产交易大厅契税窗口就开始加班加点忙了起来。烟台市地税局税管一科科长张丽君说,“契税上调”传言立马在市场发酵,开发商、物业、市民都着急了。不过,现在政策明朗了,根据山东省财政厅与山东省地税局近日联合下发的通知规定,自2013年4月1日起契税暂执行3%的税率。这也意味着山东省契税税率将仍按3%征收。

“烟台根据省里文件执行。”张丽君说,优惠也没有取消。根据规定,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是家庭唯一住房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1.5%;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3%征收。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3%的税率征税。

20%个税是咋回事? 老规定了,别慌!

3月份,“新国五条”其中的一条(“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更是在二手房市场引起轩然大波。

自新规发布第一个工作日3月4日起,烟台市房产交易中心天天爆满,业务量比平时增加了四五倍。针对“20%个税”的说法,烟台市地税局税管二科科长刘伟说,二手房交易征收20%个人所得税,并不是新的征收办法,一直都在执行。目前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征收有两种标准,能提供房屋原值的按照出售前后差额20%征收;未能提供房源原值的,统一按照出售总价的1%征收。自有住房满5年,且是唯一住房的免征个税。“这并不是新政策,市民不必恐慌,目前二手房交易产生的个税仍按原来的政策执行。并不是说卖了房子,就必须得交20%的个税。”

烟台市房产交易中心主任张力辉介绍,前几天,有位老人的房子还有4个月就满5年了,还是着急卖了。其实,如果是唯一住房,满5年是可以免个税的。市民一定要理性对待二手房市场不确定的政策传言。

相关新闻:

标签:契税 烟台 部门

人参与 评论

精彩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