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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12宗国有建设用地


来源:济南日报

经济南市人民政府批准,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十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经济南市人民政府批准,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十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自然人、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单位和在本市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有违规行为的单位及关联单位,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3月8日至2013年3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济南龙奥大厦(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G0514室购买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3月14日至2013年3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竞买保证金来源证明、资信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到济南龙奥大厦(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G0514室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1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13年3月2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济南龙奥大厦(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G0514室;挂牌时间为:2013年3月14日9时至2013年3月25日14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保证金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济南龙奥大厦(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G0514室

联系 人、联系电话:

2013-G019至021:陈敬泉 王 蒙

0531-66605417

2013-G022、023:严 雷 刘 芳

0531-66605201

2013-G024至028:孙 冬 孙林海

0531-66605406、666054072013-G029、030:迟恒智 王 莉

0531-66605202保证金银行:开户单位: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开 户 行:工商银行经二路支行账 号:1602001029200077334(或)开户单位: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开 户 行:兴业银行济南龙奥支行账 号:376090100100013856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编号 土地位置土地面积(m2)用途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年)竞买保证金(万元)实施规划要求

容积率指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13-G019历下区旅游路以北1438居住(配套公建)1.724≤总容积率≤2.342其中:1≤地上≤1.618

地下≤0.724≤24% ≥35%出让截止至2054年8月25日200

地块内须配套建设幼托、会所、物业管理、商业服务、公厕、换热站、变电室、垃圾收集点,须一并实施用地内规划道路,并保证对社会开放使用。2013-G020历下区千佛山南路北侧、舜耕路东侧、济南职工科技大学南侧15965商业金融业2.9≤总容积率≤3.95其中:1.5≤地上≤2.55

地下≤1.4≤35% ≥25% 40 5000

建筑高度不高于35米。规划地上建筑退让西侧舜耕路、南侧千佛山南路道路红线不小于15米;须处理好与舜耕路和千佛山南路以及周边现状的空间景观关系;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符合有关规定,同时须配建中水、公厕等设施。该地块规划建设须与轨道交通规划设计方案衔接,并满足相关建设要求。2013-G021历下区千佛山南路北侧、舜耕路东侧、济南职工科技大学南侧27688 居住2.8≤总容积率≤3.35其中:1.6≤地上≤2.15

地下≤1.2≤20% ≥35% 70 10000

建筑高度不高于40米。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比例不低于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的30%。规划地上建筑退让南侧千佛山南路道路红线不小于15米;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同时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及中水等设施。2013-G022京福高速东侧、治黄路南侧614543 娱乐康体0.26≤总容积率≤0.4其中0.16≤地上≤0.3

地下≤0.1≤20% ≥30% 40 10000

停车率≥1.0个/百平方米建筑面积。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应根据园区活动与人流集聚特点满足游客停车需求。

须沿用地内规划河道两侧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绿化带。日照间距、日照标准须符合有关规定,须配建公厕、中水等设施。2013-G023京福高速东侧、治黄路南侧34349 居住 1.0≤地上≤1.1 ≤24% ≥30% 70 1000

停车率≥10%。非遗园配套职工公寓。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符合有关规定,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绿地、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及中水等设施。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比例不低于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的30%。2013-G024高新区大汉峪南侧30468.03 居住3.4≤总容积率≤3.8其中2.2≤地上≤2.6

地下≤1.2≤18% ≥35% 70 3000

规划住宅的高度控制在55米左右。住宅建筑日照间距、日照标准须符合有关规定;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居民日常所需的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及中水等设施。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比例不低于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的30%。

地块须处理好与东、南侧山体的空间景观关系,须满足山体保护要求。一并实施红线宽度为7米的环山道路,并对外开放使用。项目建设用地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并根据《济南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合理控制地面硬化率。2013-G025高新区大汉峪南侧39327.37 居住2.6≤总容积率≤3.2其中1.6≤地上≤2.2

地下≤1.0≤18% ≥35% 70 3500

规划住宅的高度从东向西控制在35-55米左右。住宅建筑日照间距、日照标准须符合有关规定;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居民日常所需的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其中须配建一处室内副食品市场)及中水等设施。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比例不低于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的30%。

项目建设用地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并根据《济南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合理控制地面硬化率。2013-G026高新区大汉峪南侧59217.68 居住1.8≤总容积率≤2.5其中1.0≤地上≤1.7

地下≤0.8≤20% ≥35% 70 4500

沿南部山体规划住宅建筑高度不大于18米、沿北侧规划道路建筑高度不大于35米。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符合有关规定,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居民日常所需的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公厕及中水等设施。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比例不低于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的30%。地块须处理好与东、南侧山体的空间景观关系,须满足山体保护要求。一并实施红线宽度为7米的环山道路,并对外开放使用。项目建设用地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并根据《济南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合理控制地面硬化率。2013-G027高新区经十路以南、舜华路以东、奥体北路以北、凤凰路以西69927 商业商务 4.0≤地上≤6.9 ≤26% ≥35% 40 12000

建筑布局、体量、风格、色彩、材质、贴线率、窗墙比等要与汉峪金融商务中心城市设计相衔接;做好A2地块中心绿轴的景观设计;处理好内外交通联系,实现人车分流交通系统;体现人性化设计理念,创造安全、便利、宜人的活动空间;须满足东侧居住地块日照要求;集中配建中水。做好建筑顶部设计,避免机房对建筑立面的影响。2013-G028高新区经十路以南、舜华路以东、奥体北路以北、凤凰路以西88728商业商务(停车、交通设施及商业)地下≤2.9 / / 40 4000

地下建筑与核心区其他相邻地块连为一体,相互可不后退地界。核心区地下交通、停车等空间可分期实施,统一管理使用,共享地下交通空间。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不得影响市政管网的实施。2013-G029长清区文昌片区 6493.2 居住2.6≤总容积率≤4.4

其中1.8≤地上≤3.6

地下≤0.8≤22% ≥25% 70 600

规划住宅为高层。住宅建筑日照间距、日照标准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绿地、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比例不低于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的 30%。项目规划设计须处理好沿峰山路、龙泉西街的空间景观关系。须征求并落实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针对项目有关规划控制、引导意见,项目建设实施须满足相关规划管理要求。2013-G030长清区万德镇陈庄村86667殡葬设施用地/ / / 50 500

项目规划设计须征求并落实针对项目的有关规划控制、引导意见,项目建设实施须满足相关规划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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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济南市国土资源 建设 挂牌出让12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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