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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保障房成“空心房”公共责任安在?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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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保障房唱“空城计”公共责任安在 山东1.29万套,海南9000多套,广东1.15万套,云南2.3万套……近日多个省份审计结果暴露出保障房空置尴尬。一边是中低收入群体期盼早日实现“安居梦”,

原标题:保障房唱“空城计”公共责任安在

山东1.29万套,海南9000多套,广东1.15万套,云南2.3万套……近日多个省份审计结果暴露出保障房空置尴尬。一边是中低收入群体期盼早日实现“安居梦”,一边是大量保障房空置“遇冷”的窘境。经过几年“高速”建设保障房进入“产出”高峰,但一些地方保障房入住率低,“民心房”屡遭尴尬。

保障房成“空心房”其实并不新鲜,甚至从保障房建设之日起,这种现象就与之俱来,及至保障房越建越多,空置房也越来越多。四省空置5万套保障房,其实也只是冰山一角,放诸全国,以此类推必可得出一个庞大的数据。一边是低收入群体只能“望房兴叹”,对住有所居有着迫切需求,一边却是保障房空置率高企,房源存量不断增加,如果再加上高企的房价,这样的对比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空置的原因不言自明,不是不想住、住不起,而是不能住、不愿住。抛开质量不说,地址偏远,配套设施不齐,让保障房缺乏基本的保障。在2012年全国保障性住房发展高峰论坛上,财政部财政科研所所长贾康指出,目前我国保障房体系建设存在四大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居住隔离”:一是部分保障性住房位置偏僻,周边就业机会少,居住者远离工作地和服务区且交通不便;二是部分保障性住房小区功能配套不完备,缺少教育、医疗、体育、商业、文化活动等配套设施,生活不方便。

民生工程成“伤心工程”,这样的事并不鲜见。从某种意义上讲,“保障房”之保障,应当是一个涵盖更广的概念。不仅要有处住,还包括能够住、住得下。保障型住房虽然只属于最低的公共保障,但也不应以牺牲基本权利为代价,若连基本的幸福感都没有,那么这样的保障房就只能被弃之于一边。可以说,保障房的空置,正是公众“用脚投票”的抗议。

公共服务“欠债”已是保障房建设中的一大隐忧。相比于建房凑数量,以配套建设为内容的公共服务跟进如何,才是检验公共责任成色的试纸。时下,造成公共服务“欠债”的原因在于,对于保障房建设从上到下都更注重于数量上任务的实现,对于其居住环境如何则没有硬性的规定,使得责任更多的建立在自觉性之上。如果没有硬性的标准要求,再加上公共责任打折,那么公共服务“欠债”的情况,更加不容乐观。

同时,相比于保障房源建设而言,配套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投入更大,要求更高。如果远离城市就意味着“一切重建”,其投入将会更加庞大;如果处于中心城区,则意味着要付出“商业开发利润减少”的代价,使政府财政的收入直接受损。无论是多支还是少收实现公共服务的跟进,都要求公共责任具有更多的担当,否则留给保障房的就是孤落的存在,以及空置的结局。

有鉴于此,一些地方对保障房政策进行了重大的调整,诸如南京等地,就明确了“不再远离市区”的政策,不仅使低收入者也可以与高收入者混居,还可以使保障房也能享受“黄金口岸”的待遇。如此看来,保障不保障,关键看责任。公共责任充盈则保障有力,反之则住房空置。如是观之,面对空置的保障房,是不是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让落空的责任再度跟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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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吉纯]

标签:保障房 公共 空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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