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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上海的房产税试点已使高端房价趋稳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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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人民日报:重庆上海房产税试点已使高端房价趋稳 贾康认为,上海属东部“一线城市”,重庆属西部大都市,国家再增加房产税试点,应不排除其它类型或代表性区域的城市。 重庆和上海的试点已使其高端市场

贾康:征收房产税至少能产生四个方面的正面效应。

一是增加中国直接税的比重,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我国现在实际上70%左右的税收收入来自间接税,企业或多或少会将税负转嫁给消费者。而直接税以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主,这些税负不能转嫁,那么,应该落在哪儿呢?应该主要落在先富起来的那部分人身上。

二是为解决中国地方税体系不成型的问题提供地方层面的支柱税种。地方政府没有成型的地方税体系,没有大宗稳定的主体税源和收入支柱,不得已就要搞出很多的隐性负债,还必然特别看重土地批租,动不动就把土地批租冲到天价上。

三是促使已实施的房地产调控新政体现其应有的治本水准。税收不是万能的,房产税只能使房价泡沫减少,不可能有此一项就“定海神针”式地把房价压得很低。但是,要使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不考虑在房地产保有环节逐步征收房产税,又是万万不能的。开征房产税可以对房地产供需双方形成税负约束,促使不动产投机炒作行为收敛,有利于增加住房市场上中小户型的需求比例,还可以减少已建成房屋的空置率,活跃租房市场,提高社会中不动产资源配置的效率,使房地产业的成长健康可持续。

四是优化收入再分配和财产的配置。收入差距的扩大,在很大程度上关联于财产配置状况,最主要的原因之一是不动产财富的增值、溢价收入。这需要得到一定的再分配优化调节和制约,房产税显然应该发挥收入分配方面的这种再分配优化作用,进而既有助于使财产配置趋向合理,也有助于社会和谐。

可以考虑第一套房不征收,第二套房税率从低

记者:您认为合理的房产税起征标准应该是什么样的?

贾康:对于城镇完全产权房,房产税具体的起征标准,一定要考虑民众,包括先富起来的人、中等收入阶层、公职人员等群体的利益协调与“共和”,使他们对这一制度建设大体上认同。可以借鉴日本的首套不征收的模式,在我国考虑第一套房不征收,第二套房税率从低。当然,对于第一套住房也可在面积上做一定的免征规定。重庆试点方案中,“花园洋房”即独立别墅列入征税范围,但是划出了180平方米的“起征点”,即花园洋房在180平方米以下的部分,还是不用交税。这个经验值得重视。

记者:下一步,房产税改革试点有望“扩围”,您认为应当在哪类城市推出试点?

贾康:上海属东部“一线城市”,重庆属西部大都市,再增加试点,应不排除其它类型或代表性区域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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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吉纯]

标签:房产税 试点 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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