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盘因阻挡民居采光 投资数十亿后瘫痪
正处于全国布局快车道上的越秀地产[简介最新动态](00123.HK)完全没有料到,扩张路径上遭遇一道难以化解的阻力。2011年3月22日,越秀地产下属企业顶卓有限公司通过拍卖竞得沈阳市沈河区南塔街129巷-2地块(下称“该地块”),并设立沈阳越秀地产有限公司作为该地块的开发主体。
挡光问题突然爆发后,为了尽快解决以减少时间拖延所带来的资金时间成本的增加,越秀地产在2012年5月向沈河区政府出具了解决挡光问题的承诺,并缴纳200万元作为承诺处理挡光的保证金。
2013年3月份,根据沈河区政府的指导意见,越秀地产又按照《沈阳市居住建筑间距和住宅日照管理规定(沈阳市政府令第64号)》的要求制定了对被挡光单元的货币补偿方案。
该公司沈阳公司相关负责人称:“南塔地块属于二级区域,根据64号令,最高挡光补偿标准为610元/平方米,我们按照一级区域的补偿标准(最高为700元/平方米)提供货币补偿,此外针对部分小区采用电取暖的实际情况,还额外给予采暖补贴,总补贴标准达到了正常标准的1.6倍。”
不过,这一补偿方案依然没能获得被挡光居民的认可。据了解,截至目前只有26户居民签订了补偿协议并足额领取补偿款,而大多数居民依然不同意越秀南塔项目上马施工,因为该项目的建成无疑会直接造成其现有住宅的舒适度进而导致房屋市价下跌。
停工,无疑导致越秀地产在该项目上的时间成本逐日增加。消息显示,各方仍为此事的解决方案进行协商,但截至发稿前,这个投入数十亿的项目依然处于“瘫痪”状态。
有知情人士私下评论,越秀南塔事件暴露出地块出让前相关的规划工作存在遗漏,没有充分考虑到项目建设与周边环境的和谐共生关系,而此类事件在国内许多地方急功近利的土地财政之下普遍存在。事实上,鉴于多方均处于不同的利益诉求之中,越秀南塔问题的解决,势必需要某个主体作出让步,要么开发商放弃利润,要么地方政府主动降低容积率退还土地差价,要么就是周边居民牺牲采光。
越秀地产相关负责人表示:鉴于地块形状是沿江的狭长走势,基本没有更改设计的空间,加上当初拍卖地块时公司按照4的容积率支付了土地款,并且已经四证齐全,假如降低楼层高度便直接意味着亏本,从上市公司的角度考量,企业很难作出这样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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