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买不起房租房”到"买不起也租不起"
又到一年毕业季,大批高校毕业生即将涌入租房市场。图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校园公告栏上的租房广告。 大中城市房价高企,让中低收入者纷纷感叹“买不起房”,继而转变观念去租房。而现在,越来越多的租房者发
租房子,刚住一两个月就被通知要涨价,这种事让许多人头疼不已。租房是个持续的过程,稳定租金还需要进一步规范租房市场。
日前北京市住建委为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就《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提出,原接受当事人委托代收代付房屋租金等费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停止接受新的代收代付委托,并将租金支付方式全部调整为租赁双方自行划转。这项措施直指目前大量存在的房产中介充当“二房东”的现象,旨在更好地保护房东和房客双方的利益。
“如今在北京租房子很难见到房主,很多都是代理制,基本都是小中介、二房东等。有一个二房东在里面吃差价,有可能把一套房子做成两居、三居,租金虚高、随意涨价,使得整个市场处于畸形发展。”张大伟说。
其实,近年来政府不断出台政策规范租赁市场。2010年住建部曾出台《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提出“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等规定,但实际的执行效果却很差。专家认为,由于房屋租赁往往发生在房东、租户、中介等个体之间,管理规范的难度确实不小。各地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出台更为细致、可操作的政策,来规范租赁市场。
比如,可以出台专门的法规对房地产中介哄抬租金、发布不实信息等行为进行规范,对欺骗、吃差价等违规行为实施更加严厉的惩罚。其次,参照房屋买卖合同网上备案机制,进一步完善房屋租赁合同的网上备案,一旦发生纠纷,有据可循。
“有很多国家都有可以借鉴的经验,如德国加强租房合同管理的经验,就很值得我们借鉴探索。”刘洪玉说,在德国,有50%以上的居民选择租房作为一生的居住方式,这是因为有完备的法律与监管体系保障租房的稳定性。如《住房租赁法》等法律明确规定禁止二房东,规定房屋所有人不得因为其他租房者愿意支付更高的租金而与现有承租者解除合同,不得因为需要自用房屋而随意将租户赶走,房租涨幅三年内不得超过15%,否则会予以高额罚款甚至可能入狱等。此外,德国地方政府每年都会推出租金价格表供租户参考,租户可据此查阅自己租住地区各类型住房每平方米的价格。出租者如果要提高房租,必须参考这一价格。
“如此严格的法律手段和丰富的服务手段一旦得以执行落实,能在很大程度上保护租房者的权益,让人们租得起房、方便租房、敢于租房。”刘洪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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