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渝后有新城市征房产税 济南短期不开征
房产税扩围最近又有新进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年内将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不少专家认为,新试点城市房产税的征收方案会采取沪、渝之外的第三种方案,而按增量征税被认为是可行性较强的办法。
原标题:沪渝之后有新城市征房产税 济南短期不会开征
房产税扩围最近又有新进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年内将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进一步明确表示,今年会在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上有具体动作。消息一出,引发各方猜测,杭州、深圳、青岛、湖北鄂州等被预测为最可能纳入试点范围的城市。
记者27日从济南市地税部门了解到,济南至今还没有进行任何关于房产税的准备工作,短期内不会开征房产税。而高校财税专家认为,济南已经具备开征房产税的技术条件。
试点猜测
哪个城市将是“第三地”?
2011年1月,房产税开始在上海、重庆先行试点。从那时起,国内已经对第二批试点城市名单有诸多猜测,谁会成为继沪、渝之后的第三个试点城市?本次《通知》发布后,杭州、深圳、青岛、湖北鄂州等城市“被猜测”。而北京由于房产类型太多,具有特殊性,被认为暂不会纳入这批名单之中。
据财税系统人士透露,房产税试点和地方的主政领导思路有关,一般来说方案由地方拿出,最终由国务院拍板,而地方上报给国税总局的方案目前还属于加密文件。据了解,目前国内有6-8个城市在做试点准备,“两湖”地区一些城市去年已经开始进行房产税调研测算,这些已做试点准备的城市很可能是新试点的首选。
27日,济南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济南迄今为止还没有进行关于开征房产税的准备工作,也没有接到相关通知。
方案之争
征税针对存量还是增量?
对公众而言,更关心房产税开征后自身利益是否会受影响。因此,房产税的征收细则方案一直是各方探讨的另一焦点。
新开征房产税的城市将采用何种方案征税,目前还不得而知。但在房产税方面先行一步的上海、重庆已经为其他城市提供了方案范本。据了解,上海房产税征收只针对增量房,对本市居民家庭、本市新购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非本市居民家庭新购住房中人均60平方米以上房产征税,税率分0.4%和0.6%两档;重庆市则偏重高档住房,涉及存量与增量,将征收对象限定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高档住房,重庆市无户籍、无企业且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至1.2%。2013年,重庆高档应税住房价格标准为12779元/平方米。
不少专家认为,新试点城市房产税的征收方案会采取沪、渝之外的第三种方案,而按增量征税被认为是可行性较强的办法。
27日,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李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增量房征税,可以在购买环节就加以控制。但如果对存量房征税,势必牵扯房产价值的评估,操作难度会加大。广州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彭澎认为,以增量房为主征对象能够起到一定的对房价抑制的作用,而如果不对存量房征税,则能将方案执行的阻力减到最小,对既得利益集团有一定保护。因此以增量房为主要征收对象,而不涉及存量房的方案,势必是妥协的结果。
专家观点
济南技术条件具备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财税专家李华告诉记者,和国内的许多城市一样,济南目前其实已经具备了开征房产税的技术条件。
李华说,开征房产税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房产的评估问题,对征收对象房屋价值的评估是征收的必备条件,由谁评估、如何评估,需要有相关的标准。其次,房产税的征收应该是全国范围内的,需要全国范围内个人房产信息系统的建立,以及和地税等部门的联网。这两者都属于技术条件,而根据目前全国住房信息联网情况,济南等多数城市都已经具备这些条件。
“但是,不是说技术上能收上来税,就要马上开征。是否开征房产税还要看社会支持度和地方房地产自身情况。”李华认为,开征房产税的根本目的不是调控房地产市场,也非增加政府财政收入,而是合理调节财产分配,开征与否应从本土多数纳税人的利益出发。她认为从济南目前的情况来看,短时间内不会开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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