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 探索"宅基地换房""承包地换社保"
23日上午,济南全市城镇化工作会议下发了济南市城镇化发展纲要(2013-2020年)征求意见稿。[恒生伴山搜房会员直降20000][绿地泉景园搜房会员荣享5千抵2万] [团购大溪地每平减2000][兰亭鉴筑花园团购每平减600][杰正·山山山团购直降800元/平]
原标题:济南2015年人均住宅35平米探索"宅基地换房""承包地换社保"
23日上午,济南全市城镇化工作会议下发了济南市城镇化发展纲要(2013-2020年)征求意见稿。纲要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15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70%以上;到2020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75%左右,城镇人口达到640万人以上。据了解,纲要征求意见稿将按照程序充分征求意见,经过修订后将正式对外公布。
2015年人均住宅35平方米
根据征求意见稿,到2015年济南市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城镇化率达到70%以上。全市城镇每年新增就业10万人、新增转移农业富余人口6万人;城镇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9万元。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6%,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指标5年下降17%;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人均城市道路面积24平方米,燃气普及率达到98%,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5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达到92%;城镇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万元以上,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35平方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100%;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0%,城乡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平方米。
到2020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75%左右,城镇人口达到640万人以上。其中济南中心城区人口达到430万人以上,建成区面积达到410平方公里。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显著改善,城乡居民生活品质和文明水平显著提高,城镇集聚辐射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城镇化发展质量进入全省前列,基本形成济南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和市域城乡一体化健康发展新格局,全面构建起支撑经济文化强市建设、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
三大区域分类引导城镇化人口合理转移
根据我市各县(市)区的区域现状特点和发展潜力,因地制宜,实施多元化、差异化的城镇化发展策略。具体来说,主要实施城镇化人口合理转移、中心城市向都市区发展、发展县城和小城镇、各类开发区向产城融合发展、农村地区向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社区化发展等五大发展策略。
其中,城镇化人口转移总体上分为三大类区域:一是中心城区以及县(市)城区和重点镇为人口重点集聚区;二是受自然环境影响较大、生态脆弱、受到较大发展约束的济南南部山区为人口优化调整区;三是市域除南部山区以及重点集聚区以外的平原地区为人口适度集聚区。通过三大区的分类引导,使城镇化人口合理流动迁徙。各类开发区向产城融合发展。重点扶持壮大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明水经济开发区,建设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积极推动各类省级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壮大规模,提升层次,实施产城融合,加快向集经济功能、服务功能、生态功能、宜居功能于一体的新城区转型。
市域城镇化发展格局:中部集聚南北优化两翼展开
根据纲要征求意见稿,我市将加快构筑以中心城区为主体,以县域次中心城市为支撑,以中心城镇和一般镇为基础的层次分明、布局合理、功能协调、城乡一体的四级新型城镇体系,基本形成“中部集聚、南北优化、两翼展开”的市域城镇化发展格局。到2020年,济南中心城区人口超过430万人;发展50-70万人的大城市1个,15-30万人的中小城市3个,镇区人口3-10万人的镇18个,镇区人口1-3万人的镇33个,新型农村社区500个左右。
做大做强中心城区。加快推动中心城区“一城三区”和济北新城新区建设,扎实推动南部山区绿色生态经济区发展,推动东部城区与章丘城区一体化协调发展。努力建设区域性经济中心、金融中心、科技教育中心、文化旅游中心、物流中心,成为黄河中下游地区的中心城市。
大力提升次中心城市发展水平。章丘要加快发展成为经济实力雄厚的中等城市,并积极创造条件向大城市方向迈进;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要加快提升经济实力,扩大城市规模,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成为综合实力较强的小城市。
着力突破小城镇建设。有条件的县(市)区要重点选择1-2个基础好、潜力大的小城镇,争取将其培育成布局合理、经济发达、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特色鲜明、进入全国先进行列的新城镇。
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深化
根据纲要征求意见稿,在政策机制上,济南市将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办发(2011)9号文件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鼓励在县级市市区、县政府驻地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并享有养老、教育、医疗、就业与住房保障等相应城镇居民待遇。通过增强住房保障和就业创业机会,让更多的农民向县域和小城镇集聚。
济南中心城区继续完善先行落户政策,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将持有《居住证》作为外来人员申办常住户口的基本前提,积极探索居住证制度与户籍登记制度相衔接机制,为长期在城市居住生活、参加社会保险一定年限的外来人员落户提供阶梯通道,实现常住人口与流动人口管理的有效对接。统筹考虑市区综合承载能力和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需要,有序调控人口发展规模,进一步降低市区购房落户门槛。
积极推进配套制度改革。农村居民转入城镇户口后,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地经营权保持长久不变。加快“城中村”改造,积极稳妥推进“村改居”工作,将“城中村”“村改居”居民统一登记为城镇居民,统一纳入城镇社区公共服务管理,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待遇,明确对“城中村”改造居民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政策。逐渐剥离户籍登记之外的户口附加功能,让居住在城市的外来人口与市民共享社会服务和福利。
有序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
根据纲要征求意见稿,我市将多渠道探索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有效路径,促进农村转移人口个人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鼓励各县(市)区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居住证制度,按照居住地实现城镇和乡村的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加快完善就业培训制度,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对已进城的待就业人口,以订单式培训为主,构建以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的就业培训体系。探索建立社会保险跨区域转移接续机制,加强企业社保缴费的监管力度,切实提高农民工参与城镇社保的参保率。扩大社会救济覆盖面,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逐步纳入社会救济范围。完善农民工城镇住房保障的政策措施,逐步将有稳定职业并在济南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放宽外来人口申请公租房的限制。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居住地受教育的权利,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市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加强定点学校建设,取消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借读费政策,享受均等化教育。
探索“宅基地换房”和“承包地换社保”
根据纲要征求意见稿,我市将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其中,将推动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林地经营权资产的资本化转变,建立农民工市民化成本的多元担保机制,允许农民利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林地经营权依法出租、转让、抵押,获得农民创业发展的投入资金;通过制度设计,探索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林地经营权的有偿退出机制;在充分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探索允许农民进城落户后依法处置承包地、宅基地、林地等农村土地的有效形式。推广土地股份制,承包地向种田大户、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集中,发展规模经营;探索“宅基地换房”和“承包地换社保”等方式,确保进城农民生活质量。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优化征地补偿安置办法,采取财产补偿和社会保障相结合,有效保障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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