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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价格25年上涨13倍 平均每年涨55%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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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据《羊城晚报》报道,“全国房价十年仅涨143%?”25日,媒体的一则报道再度引发坊间讨论,有市民表示“感觉不止涨了这么少”,更有经济学界人士以国家统计局权威数据回应:“1987~2012年这25

本报讯据《羊城晚报》报道,“全国房价十年仅涨143%?”25日,媒体的一则报道再度引发坊间讨论,有市民表示“感觉不止涨了这么少”,更有经济学界人士以国家统计局权威数据回应:“1987~2012年这25年里,国内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累计净增了13.19倍,平均每年上涨55%。”

最早统计数据始于1987年

恒泰证券首席经济学家、中国国情与发展研究所经济学研究员清议发博文表示,国内最早的楼市统计数据始于1987年。“从那时起,房价是不是年年涨?每年的涨幅是多少?至2012年累计涨幅又是多少?想必这是所有人都关心的问题。”

清议援引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一份《1987年以来的国内商品房平均价格及上涨情况概览》指出,“计算年度商品房(新房)平均销售单价并不难,即商品房销售额/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结果虽不是住宅的价格,但由于住宅在商品房销售当中占绝大多数,所以,用这样一个平均价格来衡量房价涨幅与实际情况应当相差无几。”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使用的年度商品房销售单价是一个国内平均数,各地数据则存在差距,尤其是一线城市与三四线城市之间。

专家:未来房价涨不停

记者注意到,表格上1987年全国商品房平均单价仅408元/平米,到了2012年则达到5791元/平米。计算定基房价指数(1987年为100),2012年已经是1419.4。“换言之,总体看来,1987~2012年这25年里,国内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累计上涨了13.19倍,回头看平均每年上涨55%(复合上涨的结果)。”清议解释道。

记者发现,其中年度最大涨幅出现在1993年,达到29.8%;25年里,只有1999年和2008年两个年度有所下跌,但跌幅分别只有0.05%和1.6%。清议分析,不难看出,只有在外部发生重大金融危机的情况下,国内商品房销售价格才会出现下跌。而历次楼市调控政策,都没有出现价格下跌,即使在当年销售面积有所下降的年份(1989年、1996年和2008年)也是如此。

清议坦言:“由于长期调控政策所积累的楼市结构性矛盾日渐加深,即使政策回到正确的轨道,未来房价仍将保持一定的上涨惯性。”

1987年广州最早有商品房卖

有读者存疑:1987年,国内就有商品房卖?“事实上,1979年10月广州市就引进外资开发建设全国第一个纯商品住宅小区——东湖新村啦!”广东省房协秘书长王韶回忆,1980年11月,东湖新村首期1~5栋封顶,这些房子全部交给港方,在预售阶段便被抢购一空。当时这批面向国内市场的“商品房”卖价多少?据一位熟知当年情况的地产行家回忆,依稀记得大概是600元/平方米左右,“上世纪80年代普通市民的工资才几十元,这个房价在当时相当贵,因此买得起的人有两种:有一部分是港澳客人,而很大一部分是各大单位整栋整栋地买走,作为单位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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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房价“稳”字当头 地方政策或将加码

继2011年调控后,国务院日前再出重拳调控楼市,新“国五条”的第一条就直指“房价控制目标”。

业内专家预计,此次房价控制目标出台更大的作用在于稳定预期,各地将陆续制定细则,对这一目标给出数字化的明确规定。但只有建立完善相应的考核问责机制,地方政府才会更有动力去落实调控措施。

房价控制意在稳预期

房价控制目标,对于中国房地产市场而言并非一个新鲜名词。在2011年房价高涨时首次提出,2012年楼市冷清下又悄悄隐退。时隔一年后,房地产市场逐渐重返热潮,楼市调控再次聚焦到这一硬性措施。

国家统计局报告显示,1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比去年12月份上升0.57%,涨幅进一步扩大。房价环比上涨的城市超过七成,其中一线城市连续5月领涨全国。这传递出一个明确的信号,房地产业已经驶入复苏的上行通道。

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中分院副总监李国政说,“‘新国五条’将房价控制目标列为五大措施之首,说明国家已意识到如果调控不加强,房价可能迅速上升,房地产市场的稳定格局将被破坏,好不容易得到的调控成效再次失去。”

许多地方开始动起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21日发文表示将继续贯彻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尽快制定本年度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保持房价基本稳定。武汉市房管局也表示,将于近期出台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重提房价控制目标显示出中央调控房价的决心。”李国政说,新政策不但把房价问题放在调控的第一条,而且明确提出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此轮楼市调控的重点将在于督促各级政府围绕调控目标,制定详细的措施严控房价上涨。

配套政策或将加码

“控制目标或是一个具体的涨幅标准限制。”李国政预计,各地将陆续制定细则,对这一目标给出数字化规定,比如规定房价涨幅不能超过GDP增速、人均收入涨幅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张东认为,房价控制目标应考虑不同城市房价水平、居民实际支付能力、物价涨幅等综合因素。

李国政坦言,此次房价控制目标出台更大的作用是稳定预期,“但各地或许会将房价控制目标细化分摊下去,实行月度控制。但是只有相应的考核问责机制建立完善,地方政府才会更有动力去落实调控措施。”

张东说,在今年经济向好的背景下,若房地产市调控有任何松缓,房价上场涨势头将会乘机反弹。“在土地财政压力之下,地方政府变相放松调控的冲动仍存。切实执行房价控制目标和问责机制,将是对地方政府的一种约束,确保调控政策有效落实。”

张东认为,为了完成房价控制目标,地方政府也会制定相应的地方版调控措施,包括土地供应、预售监管、保障房供应等方面。“如果房价继续上行,有关方面还会进一步跟进,出台更加严厉的信贷、税收政策,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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