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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扩容已箭在弦上 经济调控阶段性推进


来源:凤凰网房产

之前,4月24日,媒体援引权威人士表述,作为楼市调控的重要手段,房产税改革试点近期可能扩围。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认为,近期的房产税的扩围应该会采取上海、重庆模式进行扩围征收,也有可能会有第三套方案出来作为试点的可能性。

关于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也就是房产税税率、征收对象范围的扩围及深入开展,笔者认为,在今后几年,房产税由上海、重庆扩围到其他主要省会级城市已成定局,由新房转向二手房,有存量高端转向整体市场全部,整体房地产市场开征房产税已为大局,只不过推进的进度及市场影响需要“温水煮青蛙”,慢慢推进。

经济手段、市场手段调控会“阶段性”稳步推进

当前,一部分城市尚未出台新“国五条”细则当中涉及的二手房交易需缴纳20%差额增值税的规定、二手房贷政策灵活收紧、甚至房产税等内容,其实,这并不代表今后这些城市房地产调控手段和措施不会就此而止。

从调控手段变化的趋势来看,二手房交易需缴纳20%差额增值税的规定、二手房贷政策灵活收紧等内容,甚至房产税的扩围,作为长效性调控机制的组合拳,对于省会城市或直辖市来讲,这是迟早要执行的,只不过从市场环境、房产税、二手房交易20%增值税等多角度来考虑,暂时这些城市可以避免这些经济手段首先的执行。

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认为,从未来趋势来讲,经济手段、市场手段代替行政化调控手段和措施势在必然,短期内不涉及这些经济手段和措施并不是政策与市场的趋势,在未来,二手房交易需缴纳20%差额增值税的规定、二手房贷政策灵活收紧等内容,甚至房产税的扩围等经济手段调控房地产的措施都会“阶段性”稳步推进,最终形成长效性调控机制的组合拳,通过以经济手段、市场手段为主的方式调控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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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房产税 阶段性 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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