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明: 改革土地制度 助推实体经济
2013年03月14日 09:43
来源:同花顺
黄志明 种一亩田收入八百元,工地打一天工挣两百元。可当没这么多房子要建了,打工的农民工怎么办? 3月7日晚,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万家丽集团董事长黄志明作客红网设在北京的“实干2013”全国两
黄志明
种一亩田收入八百元,工地打一天工挣两百元。可当没这么多房子要建了,打工的农民工怎么办?
3月7日晚,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万家丽集团董事长黄志明作客红网设在北京的“实干2013”全国两会访谈室,呼吁改革土地制度,助推实体经济发展。
建设行业不可能一直高速发展,当“没那么多房子建了”,让农民工回去各种一两亩薄田,显然已不可能。在黄志明代表看来,无论是促进农业产业化,让种田收益更高;还是培育出兴盛的实体经济,广泛吸纳就业,都需要加大对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力度。
以土地改革促“第三次飞跃”
土地是最重要的经济要素,黄志明称,改革开放以来的两次经济大飞跃,都源自土地制度改革的推动。
“一次是79年的分田到户(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第二次是99年的国有土地挂牌出让,直接导致了房地产市场的兴盛,支撑了建设行业拉动的十年繁荣。”
但靠建房子拉动的建设经济不可能长久持续,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多举措“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在这样一个改革临界点上”,黄志明认为,促进实体经济需要更“实在”的支持,譬如给予土地“永久性使用权”。
在黄志明看来,恒产才有恒心。中国目前缺乏长久企业和百年老店,一个重要原因是现行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制。“当土地使用权都只有几十年,你很难有做百年基业的信心”
当前制度下,企业或个人获得的土地使用权都有年限限制,按住宅、综合、商业、旅游、娱乐等性质划分,分别为70年、50年、40年。这意味着,一个企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不能继续获得使用权,就只能搬迁走人。一个极端的例子是,如果企业主接手一块商业用地时,其土地使用权证已经办理了30年,那么他可能最多干上10年。
“这种方式,明显制约了实体经济的发展。”黄志明认为,房价都包含了地价,而征收房子就征收了土地,“按年限出让土地的制度不仅与民争利,更制约经济发展。”
取消土地使用年限制,让城市住宅、企业用地获得永久使用权,让国家发展一批名优、名品、和百年基业的实体企业来占领国际市场。近年来呼声甚高。不过,它面临着相应的法律法规的障碍。
对此黄志明建议,应着手修改相应法律,为城市住宅和企业获得土地永久使用权扫清法律障碍。“但这也许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黄志明称。
以土地企业化促进农业产业化
同时,“种田不如打工”的根本原因还是现有农业模式收益太低。农民各种几亩薄田的模式,难以实现农业机械化、产业化,也就无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为此,黄志明建议实现农村土地企业化,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所谓农村土地企业化,是指实现农村土地的规模化运作,让有资金实力和有耕种技术能力的企业和个人来管理,以企业的方式来经营农业,管理土地,以更好地落实土地流转。
在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之前,黄志明曾在长沙县的农村作过一个多月的实地调研。他发现,许多农民都欢迎土地流转这种形式。“种一亩田一年才得800元钱,而一亩田包给大户耕作一年也可以拿到几百元,还可以就地打工赚钱”,山塘、林地也可流转出去换回现金收入。因此,许多农民都欢迎有资金的企业和有技术的“能人”流转土地。但目前农村土地流转还处在缓慢无序的状态,亟需企业化的规范。
黄志明认为,一旦实现了农村土地的企业化,在引入资金和技术的带动下,不但可以管理好撂荒的土地,还可以对零星的不规则的土地进行整合,为土地集约化生产奠定基础,为农业现代化提供条件。一旦创新农业经营形式,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就将大大提升农业的整体效益。
黄志明称,更重要的是土地企业化不但可以让农民就地就业,还可以引导农民自主创业,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当然可以把一部分外出务工人员唤回农村,从而减少目前农村“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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