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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与家庭性侵案令人发指未成年人多无反抗


来源:法制日报

■9月3日,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园区检察院刑事检察科副科长张凤梅递给记者一份《苏州工业园区2010-2013年上半年未成年人性侵害犯罪案件调查报告》。

“这么小的孩子,做笔录讲不清,真让人特别痛心。”苏云姝说,孩子的父母深知,随着女儿年龄增长、更多地接触社会,早年难忘的回忆会一点点被激发得逐渐清晰起来,那片阴影会伴随她一生。

园区检察官在办理一件件未成年人性侵案件时注意到,多名犯罪嫌疑人在供述时都提到小女孩不懂事、好欺负;有的犯罪嫌疑人甚至认为:即使被发现,受性侵的小孩子也不会认识自己。而被害人一方基于家丑不可外扬等等顾虑,甚至在长时间里保持缄默,不配合公安机关办案调查,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犯罪嫌疑人继续作恶的犯罪心理。

据园区检察院对此类案件的统计,移送起诉案件的20件24人总共涉嫌性侵26名被害人,其中最小的5岁,最大的17岁,平均年龄仅为11.67岁,10至14岁的女童共有13名,占总数的50%。

检察官发现,由于猥亵、性侵女童案中被害人年龄普遍偏低,遭遇性侵时,她们大多不知所措,没有反抗意识,不懂如何反抗或不敢反抗,有的被害女童或受恐吓或害怕家长发怒,事后不告诉家长案发经过。

 

“未成年人自护基地”受欢迎

在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仅10天,园区检察院就与唯亭街道商议后,于9月14日在隶属唯亭街道的新镇社区法制宣传基地专门设立了“未成年人自护基地”,由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们向未成年人及他们的家长讲授自护课程。

自护基地的第一课由女检察官李敏讲授,考虑到未成年人的接受能力和认知特点,李敏制作了电脑PPT课件,通过基地课堂的大型投影机播放,在介绍案例的同时,将未成年人如何正确应对不法侵害形象地告诉前来听课的小朋友和他们的家长。

“帮助孩子树立自护意识,教会他们一些正确的应对方法,就有可能使个人及家庭免遭灭顶之灾。”女检察官苏云姝告诉记者,她制作的自护授课课件,将小学三年级以下学生的授课内容与三年级以上的授课内容分开。记者观看这位女检察官的课件时注意到,对于三年级以下学生的授课,这一课件更注意运用形象表达。

记者前往新镇社区采访时,社区综治科主任殷苏翌告诉记者,检察官办理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多,他们授课很生动又很亲切,特别受家长和孩子们的欢迎。

“我们社区常住人口8000多人,外来人口近20000人。”新镇社区书记李永华对记者说,不论本地家长还是外地家长,在孩子安全教育方面都不如检察官讲得那么清楚,孩子更需要听听这些安全自护的知识。

未成年人自护缺乏顶层设计

来自苏州工业园区唯亭实验小学的两名六年级女生顾孙瑜和高婕,向记者讲述了自己聆听自护课程后的感受。她们说,爸爸妈妈虽然也有告诫和提醒,但检察官阿姨讲了许多特别具体的事项。

“我听过检察官在自护基地讲的课,很震撼。”唯亭实验小学德育主任王燕芳告诉记者,她听完检察官授课后立即向学校校长汇报,希望检察官进校讲课,得到了校长的大力支持。

与记者一同前往“未成年人自护基地”参观的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园区中小学总人数为52397人,其中外地户籍中小学生人数为18146人,幼儿园孩子总人数为26500人。

“我们学校目前正在进行‘生存、生活、生命’主题教育活动,检察院启动的自护教育课程完全可以对应我们的活动。”这位负责人说。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学校是一所全新的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丁国元、德育主任徐林华接受了记者采访。丁国元告诉记者,这所学校目前有在校学生2222人,60%都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孩子。

“现在文化教育是第一位的,安全教育却存在空白。”丁国元说,学生少背一个英语单词,少解一道方程题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在自身安全受威胁时不知怎么办就很要命。国家在这方面没有安排,学校在这方面的教育实在无能为力。

徐林华说,当前社会这么复杂,未成年人有了自我保护意识还不够,要把安全意识变成能力。他提出一个建议,国家是不是要有顶层设计,通过课标固定下来,比如在小学专门开课。

记者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中提到:“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特别是儿童健康安全成长,免受违法犯罪侵害,涉及亿万家庭的幸福和谐,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未来发展”。

园区检察院迈出了尝试未成年人自护教育的第一步,如何让这一努力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并得到进一步的拓展,该院副检察长吴硕希告诉记者,“我们将继续探索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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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未成年人犯罪 校园 自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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