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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树清回复7条网友留言 会推动学前教育免费


来源:人民网

昨日,山东省办理留言单位回复网友给省长郭树清的留言,共计7条。由于2004年至2008年部分企业办中小学教师工资低于同类地方教师工资,因此省政府出台文件,要求对没有按时移交的企业办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地方教师工资差额进行补发。

原标题:山东省省长郭树清回复7条网友留言

  人民网北京10月16日电(记者 厉姣) 昨日,山东省办理留言单位回复网友给省长郭树清的留言,共计7条。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你好! 我的是胶南市张家楼镇大泥沟头村的村民臧燕,属于2级残疾人,我对象也是常年有病,需要吃药维持。感谢政府给我们办理了低保照顾,我们于2011年结婚到现在一直要宅基地,镇上一直说我符合给宅基地的条件,就是让等审批,我们一直借住在我妈妈家里。现在我村又在进行新农村建设,现在去找了,村里说我这样的情况,没有分房资格。要我们统一购买经济适用房,可我没有买楼的能力,现在要求我们1个月内搬出,要拆房,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 青岛市黄岛区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婚后将丈夫户口迁入父亲名下,并同丈夫一直住在父亲名下房屋内,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但大泥沟头村已没有建设用地指标,因此未给您审批宅基地。 2013年,大泥沟头村被列入集聚类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计划,目前村民已全部签订搬迁安置补偿协议。根据搬迁安置政策,您父母可置换两处楼房,并在过渡期内享受每户每月800元的临时过渡补助费;您夫妻二人没有房屋,可享受搬迁过渡期村民每人每月约150元补助。下一步,为满足无房户农民住房要求,张家楼镇政府将继续推进农民经济适用房规划建设工作,解决无房农民的住房问题。工作人员已经将相关政策与您进行了沟通说明,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郭省长您好! 我们64人是原新矿集团中小学教师,2008年6月移交莱芜钢城区执行地方工资待遇。我们移交前的工资不足当地一半,生活极为艰难,国办发[2004]9号、鲁政办发[2004]25号、鲁政办发[2009]47号”文件要求的工资补差至今分文未给我们落实。相关企业和政府多年来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刑法》《教师法》于不顾,公然对抗中央和省府,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我们恳请郭省长及省府断然制止相关企业和政府的违法犯罪行为!督促相关组织尽快足额发放工资差额! 我们想继续做守法公民,一如既往地恪守教师职业道德! 我们企盼山东政令畅通,国泰民安!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附:2000年被评为新汶矿区“一类学校”; 2003年被命名为“山东省双语教学研究实验基地”; 2004年被评为新矿集团公司“先进单位”。 2004年被评为泰安市“优秀家长学校”;教学示范校; 2004年被命名为“山东省教育科学重点课题省级重点实验基地”; 2005年1月被命名为莱芜市“市级”规范化学校; 2009年2月被评为钢城区教育系统先进单位; 9月被评为钢城区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学校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12月被评为莱芜市办学水平优秀单位。)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 莱芜市教育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企业办中小学自2004年1月1日起应全部移交地方政府管理,但部分学校没有按时移交,直到2008年底山东省企业办中小学才基本移交完成。由于2004年至2008年部分企业办中小学教师工资低于同类地方教师工资,因此省政府出台文件,要求对没有按时移交的企业办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地方教师工资差额进行补发。来信人所在的潘西学校原隶属于新矿集团,于2008年6月1日移交钢城区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等部门关于落实省属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教师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47号)对落实待遇的人员范围、方式做出了明确要求。 落实待遇的人员范围。2004年1月1日后,已经移交、正在移交给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省属国有企业办中小学中的教师和退休教师。落实待遇的方式。2004年1月1日后已经移交、正在移交给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省属国有企业办中小学中的教师和退休教师,从2004年1月1日起,逐人逐年按照当地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标准测算工资和退休金,其在企业的工资、基本养老金加统筹外项目补助低于接收地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标准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在2007年12月31日前实现移交的,移交前的差额部分由企业承担;在2008年1月1日后实现移交的,2004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的差额部分由企业承担,此后的差额部分由接收地政府承担。 按照文件规定,2004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的差额部分由新矿集团承担。新矿集团于2010年下半年召开会议安排各学校摸底上报资料,潘西学校按照新矿集团要求,对涉及的67名中小学教师自2004年1月至2008年5月的实发工资进行了统计,并于2011年上半年上报新矿集团,新矿集团对应补发工资金额进行了测算。由于补发数额较大,企业兑付面临较大困难,该部分工资补偿至今仍未兑现。新矿集团拟于2014年解决该问题。按照文件规定,2008年1月至5月的工资差额部分由钢城区政府承担,市政府已责成钢城区政府尽快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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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学前教育机构 沟头村 厂界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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