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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当街摔童案庭审现场:监控录像还原过程


来源:京华时报

在停车途中,韩磊和李明遇到了正在等待公交车的李某和孙某某母女。“我是韩磊摔的时候看到孩子的”,李明描述当时的情景称,当时由于歌厅门前没有车位,保安让他们将车停到马路对面。公诉人强调称,韩磊和李某到地后,通过李明车辆的大灯可以清楚地看到,车内坐着一个小孩。

□聚焦庭审

公诉人:建议判处韩磊死刑

公诉人表示,虽然韩磊当庭一直否认知道车内是幼儿,但是监控录像和证人证言已经直接证明了案件事实。韩磊将孙某某高举过头顶,重摔在水泥地面上,而且针对的是毫无反抗能力、身体器官都很脆弱的幼儿,所以韩磊实施的是极端暴力行为,其用极大的力度造成了孙某某颅骨崩裂,并最终导致颅骨损伤死亡的后果。公诉人认为,韩磊的行为足以剥夺他人生命,并也确实造成了死亡后果,符合故意杀人罪的客观表现。

“对于作案动机和具体的想法,我想只有韩磊自己内心清楚”,公诉人表示,但是根据韩磊案发时的整体犯罪表现和案发时的行为,是能够充分证明韩磊在案发时具有针对幼儿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认知,他将幼儿高举过头顶,再重重摔在地上,这个一行为无论从行为力度、力量对比,还是危害后果和生活常识来判断,对幼儿生命带来的都是必然的致命后果,但韩磊却不计后果不加控制地刻意实行,说明其具有刑法意义上的主观故意。

因此,公诉人认为韩磊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在量刑方面,公诉人指出,首先,韩磊针对幼儿实施杀人行为致人死亡,犯罪性质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其次,韩磊是当众施暴,作案后公然离开,主观恶性极大,社会影响恶劣;最后,韩磊出狱后两个月就故意犯罪,仅仅因为口角纷争就对群众施暴,人身威胁极大。因此,综合上述情节以及累犯应当从重的情形,公诉人建议法庭对韩磊判处死刑。

对于李明,公诉人认为其构成了窝藏罪,但存在自首情节,建议法庭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

辩护人:韩磊构成过失杀人罪

韩磊的辩护人陈准强表示,韩磊并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而是过失杀人罪。他指出,案件的焦点是,韩磊到底知道不知道车中是孩子。他指出,事发当时已经是晚上8点50分,周围很昏暗,很多证人没有辨认出韩磊、李明,也是因为灯光昏暗的缘故。而孩子在被摔到地上之前,并没有成为事件的焦点,很容易被人们所忽视。所以现场一片混乱当中,要求一个人对一个体积很小的客观体,去记忆和辨识,是不符合客观规律的。

陈准强律师指出,很多证人在清醒的情况下,都没有完全记住现场的情况,更何况是已经处于高度醉酒的状态。陈准强说,此外韩磊还有575度高度近视,并且在剧烈的打斗中,他的眼睛已经被抓花了,根本看不清楚。韩磊在被拉倒又站起来后,出现了体位的变化,出现“体位低血压”,形成眩晕感觉,所以当时很有可能没有看到车内是孩子。

陈准强同时指出,孩子的母亲李某也应该存在过错。对照现场监控录像,韩磊的描述是最接近事实真相的,韩磊有一个克制礼貌的交涉过程,但是李某却一直有一个刺激作用,而且李某还将婴儿车横在机动车前,所有的举止没有任何暗示,让韩磊意识到车里有个活生生的小生命。此外,韩磊事后前往房山,是提前和朋友约定好的,并不是逃跑。

陈准强表示,根据监控录像,纷争的过程仅有54秒,而韩磊摔童的时间仅有2秒,而且案件是由琐事引起,“54秒的纷争,2秒的冲动,我们为什么给这种随机性的冲突一个和解的机会呢?”律师指出,韩磊虽然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但罪不至死。

□韩磊自白

“最严厉的处罚是良心的折磨”

在庭审的最后,韩磊分几次说了长达20多分钟话,面对可能到来的严厉判罚,韩磊一直在生的渴望和以死赎罪之间徘徊纠结。

他首先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解释,他称“我自己从一个小孩子成长起来,特别知道从一个孩子最渴望的是成年人的关爱,所以我不可能去伤害一个孩子”。韩磊说,案发当时,他第一眼看见小车是停在机动车道,李某站在人行道,所以我就以为那是个购物车。

“摔倒之后,我就没有再打过她,因为我打她第一下之后我就非常后悔”,韩磊说,他觉得打一个女士非常不道德,所以就没有再继续伤害李某,“我连她都不会去伤害,我怎么会去伤害一个孩子呢?”韩磊表示,当时他的想法就是不打人、拿车泄愤,“我根本就没想到车里会有一个孩子,我主观上没有想去伤害谁,尤其是那么弱小的一个孩子”。

对于为何一直没有讲述争执经过,韩磊表示,被抓后,他一直在问孩子怎么样了,在听说孩子死了以后,他一下就崩溃了。“我良心上受不了,我承认孩子的死亡是我造成的,我也不逃避任何自责,我愿意用我的命去给孩子抵命”,韩磊说,所以当时警方问他具体经过时,他一直不肯说,原因是觉得孩子死了,特别对不起受害人家属,他担心说出和李某发生口角等事实以后,李某的亲人可能会埋怨李某,对李某造成二次伤害。为此,韩磊说他还写了一封求死书,“哪怕说法律上不判我死刑,我良心上一辈子都不能要原谅自己,我已经没有活下去的信心了,我觉得我压力特别大,我不愿意背负一个摔死孩子的罪名。造成这样的事实,是我无法承受的,别人也无法理解在我心中的这种折磨和压力,所以我对案发当时没有做任何辩解”。

韩磊说,他和每个普通人一样,有幸福温馨的家庭,有着爱他和他爱的人,而且他已经有了自己的事业,明年就要结婚了,“就在我憧憬美好人生的时候,我绝对想不到我会站在被告人席上,还背负着这种罪名。父母亲友就坐在我的身后,我们之间却隔着遥远的距离”。韩磊表示,一切都发生得太突然了,他祈求孩子的亲人原谅,他会倾尽他所能赔偿,“此时此刻,我悔恨万分地向他们道歉,我愿意接受法律对我的一切判决。以前我不知道最严厉的处罚是什么,现在我知道,是无时无刻都在折磨着我良心的悔恨。今后我将背负的不仅仅是法律的惩罚,更多的是伴随我终生的良心的忏悔,直到永远”。(记者 孙思娅 通讯员 张笑铭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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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韩磊 监控录像 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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