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未就业毕业生聚居地环境是城市文明标志
2013年09月17日 15:25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作者:詹奕嘉
广东社科院研究员郑梓桢认为,城中村治理是城市管理、社会管理、社会建设的重要综合课题,应该抓紧解决。郑梓桢建议,租住在城中村的未就业毕业生应主动向当地政府反映环境问题、卫生问题、水电问题、治安问题等,向城市管理部门提出申诉,主动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
可以“蜗居”,也要尊严
环境如此糟糕,为何还有大批毕业生选择在城中村居住?受访毕业生和专家的回答基本一致:对于刚踏入社会、一无所有的未就业毕业生而言,城中村位置较好,既省钱又方便找工作,确实是临时落脚的不错选择。
但存在的未必就是最好的。充分考虑未就业毕业生的安置问题,整治好他们聚居地的治安和卫生环境,既是毕业生的迫切公共需求,也是城市文明进步的标志。
广东社科院研究员郑梓桢认为,城中村治理是城市管理、社会管理、社会建设的重要综合课题,应该抓紧解决。特别是现在城中村里面租住了这么多的待业大学生,他们是未来城市建设大军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部门更有必要加快动作。
在解决这一问题的设计方案上,学者之间有一定分歧。彭澎认为,应将未就业毕业生群体纳入公租房、廉租房保障系统,如地方政府可考虑建设一些大学生公寓,为毕业两年以内的大学生提供低廉、安全的居住环境,以较低的租金扶助他们度过就业过渡期,两年后可提高房租或要求顺利就业者迁出。
蔡立辉则质疑其可操作性。“除了部分家庭确实很贫困的毕业生之外,并非所有的毕业生都真正、迫切需要政府提供安置房,而且对比公租房和廉租房的主要保障对象,未就业大学生显然不是这个社会最弱势的群体。”蔡立辉说,此外还涉及到社会管理的统筹问题和资源分配。未就业的毕业生往往喜欢到大城市找工作,但他们的档案已经回到了生源地,究竟该由哪里的政府来提供住房服务呢?
多位专家认为,更可行的方案是结合国家城镇化战略解决城中村问题。广东劳动学会副会长罗明忠表示,城中村为未就业毕业生在住房上提供了一个过渡性帮助,解决城中村的安全问题还应进行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对城中村的管理服务不光需要关注未就业毕业生的需求,还要为流动人口提供优质的服务,如加强社会流动人口的登记制度、要求环卫部门提供好卫生服务、强化公安机关治安巡逻力度等”。
部分专家提醒,未就业毕业生作为受过国家高等教育的群体,应加强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目前,不少城中村都有专门针对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管理的单位,毕业生在租住房间时需要注重手续健全,不应私底下签订租住协议,规范行为是对个人权益的最好保障。
郑梓桢建议,租住在城中村的未就业毕业生应主动向当地政府反映环境问题、卫生问题、水电问题、治安问题等,向城市管理部门提出申诉,主动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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