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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性侵少女选择“保密” 谁来保护留守儿童


来源:新华网

今年以来,媒体连续曝光多起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未成年人,尤其是14岁以下幼女的性安全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焦点。日前,记者从惠州市、惠城区两级妇联了解到,2012年至今,共有7起14岁以下女童被性侵案件进入

今年以来,媒体连续曝光多起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未成年人,尤其是14岁以下幼女的性安全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焦点。日前,记者从惠州市、惠城区两级妇联了解到,2012年至今,共有7起14岁以下女童被性侵案件进入妇联工作视野。这些案件多发生在10岁左右的流动儿童或留守儿童身上;由于性知识、自我保护知识的匮乏,孩子多未能及时向父母亲人求助;事发后父母关注的是物质赔偿,并不知道孩子需要心理援助。

惠城区(妇联)妇女儿童心理咨询中心心理咨询师孙葵英认为,父母必须通过恰当的教育方式,让孩子明白什么是性,以及性所具有的心理、社会意义,并以恰当的价值观指导性行为。同时,对于外来务工人员等文化水平较低的群体,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提升家长对儿童性风险的认知,从而提高其对子女的监护能力。

■回放

半年间她被房东朋友强奸4次

小丹13岁,身材瘦小,皮肤黝黑。自去年12月至今年5月,她被房东朋友“吴哥”强奸4次。

小丹是广西人,2010年随母亲阿凤来到惠州,在潼湖念小学。阿凤本在潼湖照顾老人,去年,潼湖的老人去世后,阿凤又在东莞桥头找了一份老人护工的工作,小丹则一个人居住在潼湖。潼湖的原雇主拥有一片鱼塘,鱼塘里养着鹅,小丹就住在鱼塘边空置的院子里,读书之余帮房东养鹅。

阿凤工作忙碌,一整天都必须陪着老人,只能利用每天早上买菜的时间偷偷回家一趟,看看女儿。吴哥40多岁,是房东的朋友,从2012年起到鱼塘上养鹅,与阿凤、小丹都认识,可以自由出入小丹住所。强奸行为存续的期间,恰是阿凤在东莞工作的期间。

小丹与母亲的交流很少,“就是做好饭了,叫我妈妈吃饭”。阿凤经常对小丹大声呵斥,有时甚至动手打人。今年4月,小丹曾经向阿凤提出搬家的想法。“当时,她说如果再不搬家,她可能就要变成坏人了。我没放在心上。”阿凤说。她现在后悔当初没多问几句。

小丹一直没说出这件事,“吴哥说,只要我不说这件事,我们就永远是好朋友;如果说了,就要杀我妈妈。”小丹的生活单调而无聊。她在学校没有好朋友,邻居中没有同龄的孩子,每天放学回到家就浇菜、喂鹅、洗碗、写作业。家里没有电视机也没有电脑。吴哥利用她害怕孤独的心理诱惑她,并用母亲的安全威胁她,双重压力下,她选择保守“秘密”。

■寻因

监护无力,亲子交流稀缺

父母监护的缺失,是该类行为频发的重要因素之一。日前,据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统计,两年来房山区内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案发时有65%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在孙葵英接触过的4个案例中,受害人无一例外都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孩子,居住在小金口、马安、水口等城乡结合部。“父母工作忙,没时间照看孩子,而住所周边环境有比较复杂。”孙葵英说,“年龄最小的受害人4岁半,一个人在小区玩耍,被加害人直接带走。”

亲子交流的匮乏,也使强奸行为发生后不能很快被发现,从而形成持续加害。

性教育缺失,农村尤为严重

对于自己被性侵这件事,小丹并没有很清楚地认知,她不明白为什么这会成为一件“大事”,足以使人坐牢;也不明白它对自己的生活意味着什么。无论她的家庭还是学校,性教育的匮乏铸成了她的无知之幕。“她不清楚性行为的具体内容,也不知道性行为的心理和社会意义,从而长期地接纳了这种行为,这是认知的偏差。”孙葵英分析。

目前,惠州市的中小学校根据国家教学大纲开设卫生课,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中三年级都有相应的课程课时的要求。“性教育被卫生课所涵盖,国家对性教育的课时、内容等还没有明确规定,具体教什么、怎么教,学校自主决定。”市教育局体艺卫科负责人说,“性侵未成年人毕竟是极少数情况,就如同溺水,要学校去教会每个孩子游泳是不可能的;另外,由于涉及个人隐私,监护人应负担起更大的责任。”

不同的学校采取了不同的教育方式,城区的性教育远比农村地区充分。十一小校长谭文娟介绍,学校向四至六年级的小学女生开设性教育课程,利用录像来讲解女性生理知识,告诉学生爱护身体,说明不能让别人触碰的隐私部位,一旦有情况发生及时告诉家长。

卢岚小学是惠城区一所乡镇中心小学,约三百名学生,其中有一百多名高年级寄宿生,还有不少留守儿童。据该校负责人介绍,由于上级部门对性教育没有明确的要求,这块工作基本上是空白的,没有相关的书本或者宣传册,也没有老师有提醒过要注意这方面的教育。

关注有形赔偿,忽略心理康复

对性教育的忽视,同样体现在事发之后父母对子女心理关注不足。小丹被性侵的案件发生后,阿凤带着她去医院做了一次身体检查,没有大问题。此后,阿凤的主要精力就用在与吴哥商讨赔偿的问题,她从未曾想过为何女儿在事发半年后才说出实情,母女俩的关系也没能有所改观。

惠州市妇联在工作中也遭遇这一问题。“基本上家属都是问我们能不能帮他们尽快获得尽可能多的赔偿,但实际上,我们介入这样的案件是希望能够给予孩子一些心理方面的指导。”市妇联有关负责人说。家属对于心理康复并不感兴趣,也认为没有必要对外人来讲述如此隐私的事情,市妇联最终没有介入这些案件。

孙奎英深感事后心理康复的重要性。“如果是像小丹这种在熟人引诱下被性侵的情况,她本人没有受到暴力伤害,目前看来似乎影响不大。但随着社会认知的提升,她可能要到长大的时候才开始悔恨和悲伤,可能会怨恨母亲,或者不愿接触男人。至于如果是遭受暴力和强迫的,则容易出现惊恐、害怕、常做噩梦等情形。不管哪一种,都需要及时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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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儿童 保护 侵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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