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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疑被母亲前男友泼强酸:街头网店可买到


来源:新华网

受伤男孩在医院治疗。 案发现场地面腐蚀后发白。 南京11岁男孩上学路上被人泼强酸,头部严重烧伤,嫌疑人是孩子母亲的前男友 昨天上午7点42分左右,家住南京江宁区的11岁男孩天天(化名)独

为何会下毒手?

男孩母亲离婚后和他谈过对象,可能是情感纠葛

警方告诉记者,现场最早认出伤者天天的是过路市民杨女士,杨女士的儿子是天天同一年级的同学。当天上午7点45分,杨女士送儿子去江宁区岔路学校,在金盛路急转弯路口看到天天瘫坐在地上,上身衣服都坏了,以为天天跟同学打架了,就急忙打电话通知天天的父母,她则继续送儿子去上学。等她送完儿子再回头,已发现现场被警方封锁了,她凑上前一看才知道天天被人泼硫酸了。天天的父母离异后,他和爸爸生活在一起,每天都是奶奶送他上学的。当天早上,天天的奶奶身体不舒服,送天天到事发路段附近就回头了,见离学校也就几百米,不需要横穿马路,才放心让天天独自步行去学校。可没有想到的是,就是这几百米路,天天遭人泼了强酸。

警方分析蔡士林肯定是早就摸清了孩子的上学路线,特意埋伏在这里,看见天天过来了,于是上前泼强酸行凶。天天的母亲刘某离婚后,和蔡士林谈过对象。相处过程中,双方多次发生纠纷。后来刘某就提出分手,不想与蔡士林在一起。但是蔡士林还时常纠缠刘某,但刘某就是不理他。可能他是受不了分手的打击,才蓄意报复刘某,向刘某的儿子泼了强酸,但是具体情况还待蔡士林归案才能清楚。

案发后,记者也试图与天天的父母进行沟通,但两人都很悲伤,拒绝提及伤心事,不愿意和记者多说,只希望尽快将行凶者绳之于法。

-记者调查

强酸卖给个人违法但街头网店都在卖

据了解,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禁止向个人销售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第四十一条则规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当如实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所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用途等。而在公安部颁布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版)中,硫磺、硝酸钾、金属钠都“榜上有名”,经营企业如果向个人销售已属于违法。而硫酸属于《易制毒危险化学品》,购买应在公安部门办理相应的证明手续,进行备案等程序才能购买。

可记者在中央门外幕府路一家化工原料店,在询问店主是否有硫酸出售后,令记者颇感意外的是,店主直接回答说,他店中出售的硫酸规格都是500ml一瓶的,硫酸浓度达到98%,零售价格为20元。而当记者表示需要5瓶时,他表示,“如果你拿10瓶,就按优惠价格给你”。

在讨价还价的过程中,老板并未询问记者的个人身份,也未详细询问购买用途。记者了解到,不光是实体店不登记,就是一些购物网站,也有硫酸售卖,不过以稀硫酸居多。网店老板对于身份登记这些事情,压根都不清楚,也不知道售卖危化品有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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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男孩 强酸 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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