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2014研究生(学术型)招生简章
2013年09月30日 09:53
来源:凤凰网教育 作者:微博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报考条件”中第1、2各项的要求。(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报考条件”中第1、2各项的要求。
201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西安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具有理工特色,涵盖理、工、医、经、管、文、法、哲、教育、艺术等十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重点大学。
一招生规模
2014年计划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约1700名,在校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各学院(学科或专业)的招生人数(含推荐免试人数)仅供参考,录取时视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2014年全校总体拟接收免试生人数占招生计划30%(管理类专业学位硕士不接收推免生),各院(学科或专业)比例有所差异。具体接收办法,考生可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gs.xjtu.edu.cn)。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2、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具有下述条件之一的同等学力的人员:
①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须满足:a. 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满2年或2年以上; b.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c.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含英语四级)且成绩优良。
②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英语通过四级。
3、其他要求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报考条件”中第1、2各项的要求。
② 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报考条件”中第1、2各项的要求。
② 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
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报考条件”中第1各项的要求。
②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参加单独考试考生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工作(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成为业务骨干;
(2)报名须在符合学校限定的学科专业范围内及指定的合作单位范围(研究生院已备案)内报考,且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在职人员;
(3)须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注意事项:
A 报考我校且须选择我校为报考点的考生:就读学校、工作或户口在陕西;报考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同等学力人员。
B报考省外高校且须选择我校为报考点的考生:我校应届毕业生(含免试生)。
凡选择我校作为报名点的考生,系统所生成的报名号前4位应为“6111”。外省报考我校考生按当地省级招生单位的规定选择当地报考点报名及考试。
我校为非社会报考点,除以上A、B类考生外一律不予受理其他考生报名。
2、现场确认:(参见我校研招网“现场确认须知”)
(1)时间:2013年11月10日—14日。
(2)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青年之家(进交大南门向西100m )
(3)提交材料: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
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及相关材料)、网上报名编号等。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同等学力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成绩单、论文等)。
(4)流程:资格审查、交纳报名费、摄像及信息核对等。
未经现场信息确认者,报考无效。
四入学考试
获取准考证:考生在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若对准考证上信息有疑义的请速与我校研究生招办联系。准考证须保留到入学为止,请考生妥善保存。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初试时间:2014年1月4—5 日(应试科目考试时间为6小时的安排在1月6 日进行)
复试时间:2014年3月下旬。
五体检
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在复试阶段须进行体检,体检在西安交通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相关说明
1、研究生院(苏州)硕士生联合培养计划
2014年单列计划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300名。研究生院(苏州)简介见我校研招网“硕士招生”,详细信息请登陆http://www.xjtusz.cn查询。
2、网上填报说明
(1)考生应严格按招生目录上对应的专业、研究方向选取相应的考试科目。在院、系代码栏内正确填写报考专业所在的学院代码、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
(2)“备用信息”栏填报“导师姓名”(目录中未列出导师的不需要填写)和“复试科目名称”,从第一字符开始顺序填写导师姓名和复试科目。复试科目必须填写且不得更改。
(3)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在“备用信息1”填写“强军计划”,并顺序填写推荐报考单位名称、地址、邮编。
(4)本科阶段是国防生的考生(推免生或统考生)须在“备用信息1”栏注明“国防生”和保留资格年限,对未注明“国防生”和保留年限的,我校查实后不予录取。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规定,国防生录取后必须保留1-2年学籍后方可入学,必须在报名前征得部队书面同意,录取时签定定向就业协议书,按协议书上的保留年限入学,不得提前或推后。
(5)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考生,在研究方向栏内必须填写管理或金融方向对应代码,确认
后且不得更改。
3、初试科目
(1)硕士生入学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2)全国统考、联考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综合(法学)及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等考试科目均由国家统一命题,其余科目均为我校自命题。
(3)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考生网报时按相应统考科目填报。
(4)各学院不同招生专业(领域)如考试科目代码相同,则考试内容及要求也相同。
自命题范围详见目录附件或相关学院简章。
4、复试要求与须知
2014年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学科实际考试情况,按照一定的复试录取比例自行划定基本复试分数线。达到我校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1)提交材料:
考生需提交相关支撑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准考证、学历认证报考等)。具体以复试通知为准。
(2)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自学校网上公布分数线三日内自行来研招办办理加试相关手续,加试通过后,方可参加相关学院的复试。加试按所报考的学科门类进行,考试科目另行通知。
(3)复试办法
复试分笔试(参考书在招生目录中的备注栏内已注明)、外语听力测试、综合面试等,复试成绩占总成绩40%~50%。具体内容及比例由各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上线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复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报考学院通知考生,请考生留意学院网上通知。
5、相关费用
(1)报名费、体检费、住宿费均按陕西省物价局和省招生办规定的标准执行。
(2)学费、资助体系
根据教育部规定,从2014年起将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学校根据国家和陕西省的规定,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制定了各类研究生学费标准并予以公布。同时修订完善了研究生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助研、助教及助管岗位津贴等),详情请查阅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
6、违规处理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信息、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的,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7、招生咨询
(1)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邮政编码:710049;
邮箱: yzb@mail.xjtu.edu.cn 网址:http://www.xjtu.edu.cn 或http//gs.xjtu.edu.cn
电话:(029)82668329; 传真:(029)82664655。
我校研招办不提供考研参考书,不出售往届试题。
(2)各学院联系方式
考生可根据报考领域通过招生目录查询该领域所属学院,按以下方式咨询相关信息。
学院名称联系电话负责老师电子信箱
机械工程学院82660983 张老师xgzhang@mail.xjtu.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82665286 冯老师fengyh@mail.xjtu.edu.cn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82668710 王老师mhwang@stu.xjtu.edu.cn
电气工程学院82664000 郝老师plhao@mail.xjtu.edu.cn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82668663 韩老师hanl@mail.xjtu.edu.cn
航天航空学院82668754 陈老师zmma@mail.xjtu.edu.cn
管理学院82665353 白老师Baijiao@mail.xjtu.edu.cn
管院(工程管理硕士) 82667830 黄老师huangfei@mail.xjtu.edu.cn
理学院82664734 纪老师jigl@mail.xjtu.edu.cn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82668187 吕老师Rwyj@mail.xjtu.edu.cn
软件学院82664760 秦老师Rjqy@mail.xjtu.edu.cn
外国语学院82665499 杨老师linday@mail.xjtu.edu.cn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82663926 王老师bywang@mail.xjtu.edu.cn
医学院82655038 卢老师Luyang69@mail.xjtu.edu.cn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82665836 杨老师yangyan1015@mail.xjtu.edu.cn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82665216 李老师lizhixiao@mail.xjtu.edu.cn
经济与金融学院82656906 杨老师yangyr@mail.xjtu.edu.cn
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83395108 董老师donghui@mail.xjtu.edu.cn
法学院82668124 白老师fxjw@mail.x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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