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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15所教育培训机构检审不合格终止办学


来源:齐鲁网教育频道

30日,记者从济南市教育局获悉,2012年度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情况检审结果公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学校自查、检审评估、综合评定,市属及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高新区所属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2012年度联合检审结果为:示范学校20所,规范化学校30所,合格学校450所,终止办学15所。

30日,记者从济南市教育局获悉,2012年度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情况检审结果公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学校自查、检审评估、综合评定,市属及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高新区所属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2012年度联合检审结果为:示范学校20所,规范化学校30所,合格学校450所,终止办学15所。

记者获悉,检审结果为示范学校、规范化学校、合格学校的,按隶属关系到教育部门领取办学许可证副本及年检标志,到民政等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等相关手续;检审结果为终止办学的,到有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未公布检审结果的为不合格学校,学校要针对在办学条件、学校管理、依法办学、财务审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三个月,整改期间暂停招生,经整改验收合格的方可恢复招生,并到有关部门完善检审手续。

各学校要以本次检审为契机,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为推进济南市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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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非学历教育 培训机构 办学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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