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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竹县为救人溺亡女童申报见义勇为称号


来源:京华时报

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角度来看,并不提倡他们见义勇为,“不提倡、不宣传、不鼓励”原则,实际上彰显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关爱。当地政府先未能给予其称号,在考虑到大部分网友的呼声后,决定为微微认定见义勇为称号的同时,声明不提倡这种行为,是正确的。

原标题:观点争鸣:女童救人身亡,该不该认定见义勇为?

四川8岁女孩李微微为救落水小同伴溺水身亡。当地政府曾打算为其申报“见义勇为”称号,却未获得批准。当地官方称,对未成年人见义勇为不提倡、不宣传、不鼓励,避免盲目模仿,所以建议不为其申报评定“见义勇为”称号。

正方

拒评小英雄,看似无情实则有情

随着时代的进步,从以人为本社会和谐建设的理念来看,我们必须调整我们的视角,重新审视“见义勇为”的“小英雄精神”就会更理性更人性。

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角度来看,并不提倡他们见义勇为,“不提倡、不宣传、不鼓励”原则,实际上彰显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关爱。我们习惯地无限制抬高献出生命的英雄,而忽视了对个体生命的敬畏。 》》详细

追问

教会“见义智为”了吗

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考虑,我们不提倡未成年人去见义勇为,但这并不意味着就可以抹杀未成年人见义勇为行为的道德价值。把倡导未成年人见义智为与表彰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直接对立起来的做法是不是显得有些简单粗暴了?

我们希望孩子们能见义智为,能在危险时刻表现出足够的智慧而不是不顾自己安危冲上前去,但司马光不是天生的,孩子们也不会自动知道当同伴落水时该怎么做,见义智为需要给力的教育。公众很容易追问,女童救人到底是人慌失智还是根本就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从某种程度上说,女童救人溺亡的悲剧背后是见义智为教育的缺位,在这种情况下,官方能做的显然不是高声地埋怨女童不懂得见义智为,不是一连声地告诉孩子们“我不希望你们见义勇为”,而是应该进行认真的反思,看看自己究竟在哪里做得还不到位,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悲剧,怎样才能教会孩子们见义智为。应该做的还没有做好就急于展示自己对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的否定态度,不仅给人一种凉薄的感觉,更主要的是加深了公众对于官方是不是在推卸教育责任的怀疑。》》详细

4月22日下午,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周家镇8岁女孩李微微为救落水小同伴,不幸溺水身亡。事发后,当地政府曾打算为其申报“见义勇为”称号,却未获得批准(见本报昨日报道)。昨天下午,当地综治办决定,将依照规定,为李微微申报评定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多数网友认为该评

但不能在公共平台上大做宣扬

四川达州8岁女孩“见义勇为”却未获称号事件被报道后,在网上引起热议。网友也是众说纷纭,基本分为三种情况:

认为不评。有网友直言:“你就是把小女孩追认为英雄又能怎么样。我也不提倡这做法,这样的结果多是更悲惨。小女孩好样的,天堂里愿你欢乐。”“如果你们有孩子,你们也会让他们见义勇为吗?不提倡不鼓励早就出来了,我们的学校前前后后说过好多次。评奖就是承认和鼓励,你们怎么不能理解他们的良苦用心呢?”

认为该评。“首先,见义勇为是一种精神,我们鼓励的是这种精神。所以,我们应该给这个小女孩见义勇为称号,因为精神不朽。”这些网友的观点是,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不能让英雄既流血又流泪,追加个名誉是应该的。

认为该评,但需要说明不提倡。更多数网友则认为,未成年人首先要保护好的是自己,不该提倡这种冒着生命危险去救助他人的行为。但微微的事情既然已经发生,应该对这种精神给予认可,但不能在公共平台、媒体以及学校进行大做宣扬。

当地政府决定认定

已安排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申评

昨天上午,大竹县综治办主任胡小伟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县政府在考虑到网友的意见后,决定认定李微微见义勇为行为。

“该事件被媒体报道后,在网上引起热议。”胡小伟称,鉴于网友的三种看法,综治办进行了研究,按照《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第二条,按程序对李微微见义勇为进行认定,且予以表彰。李微微的行为符合规定,之前没有为其申报,只是考虑到她是未成年人的因素。直到前天为止,县综治办都没有否定李微微的这种行为是见义勇为行为,只是没有确认。

县综治办准备按照程序,为李微微申报评定。目前,综治办已经安排周家镇党委政府把该事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上报。然后,对此进行核查,调取相关的证据材料。最后,向县政府提出申报,对李微微的行为予以确认,进行表彰。而且,综治办已经通知李微微的父亲,将会与其面谈,并将整个过程和需要的时间通知他。

专家认可当地做法

当地决定认定但不提倡是正确的

我国当代著名社会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周孝正评价称,当地政府的做法是正确的。对于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的行为,绝不能提倡,应当本着不反对、不禁止的态度去处理。

周孝正指出,2006年国务院颁布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后,社会各界都重视起保护未成年人。“不提倡、不宣传、不鼓励”原则,实际上彰显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关爱。而且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后,全国各地小学校的赖宁像已经全部摘除。”周孝正称,让未成年人尊重和善待生命的其中一点,就是防止盲目、不顾及自己安危地去帮助他人。目前,一味鼓励赖宁小英雄的勇敢事迹是不正确的。未成年人有紧急避险权,家长和学校应当教育孩子,看到有人遇到危险时,应该自己先躲在安全地带后,再报警寻求帮助。

本案例中微微的父亲,极力想为女儿争取见义勇为称号可以理解,但不能支持。未成年人效仿能力强,宣传这种不顾自己安危而去营救他人的精神,对未成年人没有积极意义,政府不该提倡该行为。当地政府先未能给予其称号,在考虑到大部分网友的呼声后,决定为微微认定见义勇为称号的同时,声明不提倡这种行为,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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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焱]

标签:大竹县 女童 四川达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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