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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教师有偿补课将被曝光 9月起中小学不再收午休费


来源:齐鲁网

教育主管部门与所属中小学校层层签订治理补课乱收费工作责任书,坚决杜绝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公办普通高中单方面引进国际课程,以课程改革实验班等名义举办"国际班""国际部"的,所需费用纳入学校办学经费成本核算,不得向学生收取额外费用。

齐鲁网济南7月3日讯(记者 殷明姝)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了《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集中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等问题,把"课堂内容课外补"、学校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等问题作为整治重点。

教师有偿补课将被实名曝光

齐鲁网记者了解到,山东将抓住假期关键节点,集中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要把"课堂内容课外补"、学校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学校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变相开展有偿补课、以家长委员会等形式组织有偿补课等问题作为治理工作重点,强抓落实,务求实效。

教育主管部门与所属中小学校层层签订治理补课乱收费工作责任书,坚决杜绝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依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教师、学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一律进行通报、公开实名曝光。

查处以借读等名义变相收费行为

《意见》要求,要严格控制超班额招生,合理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上学,严禁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坚决查处以捐资助学、借读等任何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行为,切实解决"以钱择校"问题。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坚决杜绝"以分择生"的行为。

逐步减少特长生招生学校和招生比例,不新增审批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生招生学校。抵制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不良行为。从2014年秋季开学始,新入学的择校生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

公办普通高中单方面引进国际课程,以课程改革实验班等名义举办"国际班""国际部"的,所需费用纳入学校办学经费成本核算,不得向学生收取额外费用。

不得降低标准违规指名录取学生

山东将深入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继续巩固高校"点招"问题治理成果。各高校要向社会公开承诺决不降低标准违规指名录取学生,各高校不得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或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擅自招收学生。凡出现"点招"问题和擅自违规录取考生问题,严肃追究高校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组织专家对高校招生工作进行随机抽查,抽查高校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对于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电子学籍注册,已经注册学籍的,坚决予以取消。对违规高校,给予核减招生计划、暂停或取消招生资格等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午休费”自今年9月1日起不再收取

据了解,高校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自行设立收费项目。实行学分制收费的,要按学分制收费的相关规定执行。学费标准提高的,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学费标准降低的,新生、老生均执行降低后的标准。

高校收取学费后,不得再向学生另行收取实验实习、论文辅导、毕业论文答辩等其他费用。不得将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费、午休管理服务费、课后看护费、自行车看管费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午休费"项目自2014年9月1日起不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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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吉纯]

标签:补课 午休费 学分制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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