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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起东营失独夫妻每人每月500元


来源:东营网综合

通知要求,自2015年起全面提高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每人每月5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每人每月35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对生活贫困、住房困难的城镇计划生育让特殊困难家申请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优先给予安排;对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原标题:2015年起 东营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每人每月500元

东营网讯(记者李欣)近日,东营市卫生计生、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建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通知》,多措并举扶助关怀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推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再上新水平。

通知要求,自2015年起全面提高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每人每月5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每人每月35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对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父母每人每月增发50元、100元基础养老金;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妇,符合低保条件的给予高出最低生活保障线1/3的照顾;对60岁及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特别是其中失能或半失能的,优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困难失独计生家庭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并资助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有再生育意愿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接受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及再生育服务的医疗费用纳入支付范围;对符合条件采取试管婴儿等辅助生殖手段的家庭,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补助。

对生活贫困、住房困难的城镇计划生育让特殊困难家申请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优先给予安排;对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死亡的,由县区政府财政给予适额丧葬补贴;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优先安排收养子女,优先安排医疗康复项目,优先适配基本型扶助器具;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联系人制度,对所有35周岁以上失独家庭开展定期联系,开展经常性、即时性精准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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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薇]

标签:独生子女 困难家庭 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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