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大学生从事养老服务可享补助
2014年11月25日 08:44
来源:东营网 作者:李晓琳
11月24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近日,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山东省发展养老服务业省级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这项方案也将在东营落实。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方案》首次对设立养老服务专业的高校和投身养老的大学毕业生设立了专项补助。
原标题:东营:大学生从事养老服务可享补助
资料图
东营网讯 11月24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近日,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山东省发展养老服务业省级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这项方案也将在东营落实。这意味着,东营的众多公办、民办养老院或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将获得不同形式的省级专项补助;学校设立养老服务专业、大学生投身养老行业也可获得省级专项补助。
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按照《实施方案》,2011年以来,东营由政府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方式新建、扩建以及租赁房屋改建的各类养老机构建设项目,且满足相关床位、土地使用或租赁年限要求的,可申报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已投入运营的社会办或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投入运营时间满一年、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书、核定床位数不少于20张、入住老年人满意率达到90%以上的,可申请养老机构运营补助;城市社区建设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达到《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要求的,可申请一次性建设补助和开办补助;在农村中心社区或建制村建设的为老年人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的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即“农村养老幸福院”,可申请农村幸福院省级一次性建设补助和开办补助;此外,由市县政府单独兴办,或与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合作兴办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可申请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补助金。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方案》首次对设立养老服务专业的高校和投身养老的大学毕业生设立了专项补助。凡经教育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设立养老服务专业、连续招生两年以上、能够开展正常教学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都可申请院校设立养老服务专业补助;凡与养老机构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从业满1年以上的本、专科毕业生,也可享受入职养老服务补助;在养老机构护理岗位连续从业2年以上,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都可申请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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