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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东营企业工资指导线出台


来源:黄三角早报

近日,东营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落实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市企业以2013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6386元(估算数)为基数,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

近日,东营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落实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市企业以2013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6386元(估算数)为基数,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同时,通知要求企业效益每增长1%,职工工资增长不少于0.4%。

据了解,根据省政府确定的标准,2014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执行标准为:以2013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6386元(估算数)为基数,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上线(预警线)为20%,下线为4%。

东营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工作人员介绍,“基准线12%是针对大部分企业提供的一个指导线。所谓‘上线’和‘下线’并不是一个限制性数字,指的是如果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一旦达到上线或者刚刚达到下线,应当引起人社部门注意,所以会有‘预警线’的说法。”

通知同时要求企业职工工资应随经济效益增长而增长,企业效益每增长1%,职工工资增长不少于0.4%。“企业经济效益增长以什么为标准,由企业自行确定,例如以企业的利润、资产增长来衡量等等,一旦确定不能私自改动。”

此外,东营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均纳入工资指导线的调控范围,企业应按照通知要求和相关规定在政府发布工资指导线30日内,制定贯彻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工资指导线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根据《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将工资指导线落实情况和工资集体协商情况一同向人社部门备案,否则取消评优树先资格。”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据了解,2013年东营市企业工资指导线执行标准以2012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1466元为基数,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上线(预警线)为22%,下线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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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佳文]

标签:工资指导线 企业 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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