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清明高速小车免费通行 4月5日0时至7日24时
2014年03月26日 11:14
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张敏敏
据介绍,免收通行费的时间,以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普通公路则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如果因特殊情况没有就近选择收费站驶离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在收费模式转换过渡(4月7日24时至4月8日3时)期间,暂按最近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
中国山东网3月24日讯(记者张敏敏)今年的清明小长假时间为4月5日-7日3天,记者从交通运输部门了解到,清明小长假期间,山东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将继续对7座(含)及以下小客车实行免费政策,采取不发卡抬杆放行,免费时间为4月5日0时至7日24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4 年清明节的放假时间为4月5日-7日。按照以往惯例,2014年清明小长假高速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仍然是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 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但是8座面包车、属小型货车的皮卡以及行驶证上为8座的丰田越野车等,都属于收费车型。
山东省交通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清明节假期,山东将继续根据《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规定,从4月5日0时到7日的24时,省内所有收费公路(含机场高速、收费桥梁和隧道)对小型客车免费通行。
据介绍,免收通行费的时间,以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普通公路则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换言之,收费期间上、下高速公路,不会被收费。但免费期间上高速,收费期间下高速,则要相应收费。
为平稳过渡,山东将继续对小客车采取不发卡抬杆放行的措施,免费临界点将设3小时过渡期发放纸卡,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时间截止后,将按正常程序恢复收费。
交通部门提醒,如果在4月5日0时前驶入高速并领取了高速公路通行卡的车辆,请在驶离高速公路时将通行卡交还给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如果在小型客车免费结束时间(4月7日24点)前车辆还没有下高速,请在免费结束时间临近时,选择就近收费站驶离高速公路,领取通行卡后再驶入高速公路。如果因特殊情况没有就近选择收费站驶离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在收费模式转换过渡(4月7日24时至4月8日3时)期间,暂按最近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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